文/王晓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中央统一规定,为目前每人每月70元。
第二部分待遇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在60岁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再加上政府的补贴和其他来源资金。
从目前的制度可以看出,缴费多少,唯一的区别仅在于缴费的补贴标准不同而且补贴的差距并不大。待遇政策的不灵活是造成缴费标准与待遇标准不匹配的根本原因。制度建立以来,各地基础养老金标准不断调整,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末,共有24个省份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全国城乡居民月人均领取养老金约90元,较制度建立之初提高了35元。
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缴费标准与待遇标准不匹配的问题。
一、建立全国统一的缴费补贴制度。
全国的缴费政策基本上相同,因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缴费档次不同、补贴力度不同。国家应该建立统一的缴费政策,根据经济能力建立100元到5000元不同的多个缴费档次,固定每个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各地政府根据自身经济的发展状况选择相应的缴费档次。便于待遇的统一以及养老保险的转移。
二、建立全国统一的待遇补贴制度。
目前全国的基础养老金各有差异,基本相差10倍。纵观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省份都有不同的缴费档次,青岛市、河南省等地方个人最高缴费档次为5000元。一般省份个人最高缴费档次为人2000元。但是基础养老金基本上都是中央财政补贴的70元加上省市县补贴的5元到200元不等。据《经济参考报》记者统计,各地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幅度不一,目前最高的是上海,为每月540元,北京、天津也已经分别提高到了430元和220元,鄂尔多斯市基础养老金为275元(其中都包括中央财政补贴70元)。很明显经济发达的地方缴费基数高,但是享受的待遇金额并不高。经济欠发达省份,有能力缴纳2000元的缴费档次也并无人问津,根本原因基础养老金只有不到80元。缴费标准与待遇标准不匹配的问题比较突出,不利于养老保险的发展。笔者建议,全国制定相同缴费档次,相同的基础养老金。不论各地经济发展快慢,不论个人经济条件好坏,充分体现了养老金的公平性。不论经济条件的好坏每个地方都有贫富差距,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对应的缴费档次,享受对应的基础养老金。才能体现养老保险的公平性,多缴多得,少缴少得。这样的制度方便便实现全国公平的待遇转移以及基金的全国统筹。
三、建立全国的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到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补贴制度。
全国应该建立统一的转移养老保险待遇补贴政策,真正实现转移的价值和目的。现在全国虽然实现了各种养老保险的转移,但是还是让人感觉到很痛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100元档次计算,15年才缴费1500元。职工养老保险一转移就是几千元甚至几万元,但是在目前的政策看,100元档次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和2000元的参保人员及转移的职工人员基础养老金都是一样的,要一百元都一百元,并无任何区别,唯一的差别就是个人账户部分。就算转移1万元的养老金,个人账户也就71元,和缴纳1500元的人,待遇金额也就相差60元。通过15年的缴费甚至几十年的缴费,最后换来的却是60元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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