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社保卡申领服务指南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社保卡制发服务工作,提高制卡效率,让参保参合人员明白办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编制了《泉州市社保卡申领服务指南》并印发。参保参合人员如未能及时申领到社保卡的,可到相应部门咨询投诉。
此次《服务指南》写明了申领社保卡的办卡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投诉方式等。办理时,参保参合人员应认真填写参保参合登记表,特别是社保卡制作所需的信息(包括姓名、18位身份证号码、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随着相关业务的变化和政策的调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也将根据相关变化,及时对《服务指南》进行修订。
办理条件:
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为我市社保卡发行对象,在参保参合同时申请办理社保卡。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将填写好的登记表,送交所属医保经办机构专门服务窗口;
参合人员在参合缴费期内,将信息登记表送交参合缴费指定地点。
办理时限:
社保卡批量制作时限为40个工作日,发放时限为10个工作日;
零星制卡制作和发放时限为5个工作日,如申请人到制作网点办理的,可当场制作发放。
收费标准:
首张社保卡免费;
因社保卡遗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制卡工本费为25元。
咨询投诉电话:
参保参合人员如未能及时申领到社保卡的,可到相应部门咨询反映,咨询投诉电话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116860;
如涉及新农合社保卡信息采集和发放的,咨询投诉电话为28209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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