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居保”转“职保”最新消息 新增两种办法
在成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路径又增加了。10月15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对外发布《成都市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在过去换算和补差的转移办法上,新增并账、退账两种办法。
四川成都“居保”转“职保”最新消息:
2013年底,成都率先在四川省创新了换算和补差两种转移办法。换算即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全额转移,以“居保”转“职保”为例,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分别换算为“职保”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补差则按照“职保”个体参保人员缴费金额,扣除对应缴费年限,本人按“居保”已缴费金额,一次性缴纳差额部分,缴纳后,个人账户、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转移到“职保”。
为什么还要进一步拓宽“职保”与“居保”的转移接续渠道?“数据显示,成都的‘居保’平均待遇为每月350元,‘职保’则为1800元。最终目的是希望能达到让“职保”吸引“居保”的目的,提高百姓的养老待遇。”成都市社保局副局长陈东说,另一方面也是希望百姓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为合适的办法。
首先,在“居保”转“职保”时,新增“并账”选项,即将个人缴费和按照省政府规定标准的缴费补贴合并为个人账户,并入“职保”个人账户。
其次,成都市域内“居保”和“职保”在同一时段有重叠缴费的,在换算或补差之外,也可选择在办理继发业务时进行“退账”处理。比如:一位农民工一直以“居保”缴费,后进入城市单位务工,由单位缴纳了3年的“职保”。离职回到老家后,三年间重叠缴纳的“职保”部分即可换算并累计到其最初的“居保”账户中,也可选择在办理领取待遇业务的时候,选择退回重叠部分的缴费。
此外,当出现“职保”转“居保”的时候,将个人账户及统筹基金全额转移,缴费基数和年限分别转换为“居保”。比如:一位职工已缴纳10年“职保”,因个人原因要离职,若要领取职保待遇,则需继续缴纳至少5年的保险,如果该职工想尽快领取待遇,则可以将“职保”转为“居保”,但转移后,按照“居保”标准享受待遇。
针对市域外转移的情况,要先迁移户籍,然后按照上述四种办法进行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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