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将试点评估社保基金收益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的通知》,决定在河北、江苏、山东、广东、贵州、云南、甘肃等7省部分地区和重庆市九龙坡区作为部级试点地区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工作。试点方案要求于11月底前上报人社部备案。
根据《通知》,试点地区可先行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作为评估对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纳入评估范围。
据悉,此次试点评估内容包括基金运行状况和风险管控状况两个方面,一是基金运行状况。主要评估基金支撑能力和资产管理质量。其中:基金支撑能力主要评估基金收入质量、收支匹配程度以及基金结余状况等;资产管理质量主要评估基金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二是基金风险管控状况。主要评估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情况和评估期内基金违法违规情况等。
值得关注的是,资产管理质量评估包括基金风险存款比重、基金收益率、基金流动资产保障比等指标,其中基金流动资产保障比指标用于衡量资产流动性管理能力和可能存在的流动性风险。这意味着,政府将衡量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这一长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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