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正抓紧完善国企改革意见鼓励社保基金等参与国企改制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渐趋明朗,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意见有望完善后出台。
国务院国资委昨日在国新办召开专场发布会,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今年以来,国资委专门组织力量就深化国企改革进行了深入系统研究,目前国资委正在抓紧研究、修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
四种形式推进股权多元化
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任务、新举措。目前国资委也正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研究、修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
黄淑和表示,该意见下一步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适时发布,意见主要包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等内容,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据介绍,在推进深化国企改革方面,国资委将加快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其基本思路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
黄淑和指出,这方面将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第一,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企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第二,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绝对控股。第三,涉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企,可以保持国有相对控股。第四,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或者全部退出。
黄淑和表示,国资委将通过多种形式推进具备条件的国企改制上市,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国企通过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鼓励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战略投资者以及社保基金、保险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国企改制重组。
黄淑和说,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多元化的改革,将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将普遍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同时,国资委也在研究制定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实行企业员工持股的具体实施办法。
试点国资投资运营公司
不仅如此,除了国企改革外,备受市场关注的国资监管体制思路也逐渐清晰。
针对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内容,黄淑和表示,在具体举措方面,国资委将抓紧研究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央企中开展试点。
业内专家认为,当前对于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是具备客观因素的,是比较现实的选择,包括华润、中国中铁等央企或可以开展试点。
“有些中央企业集团所属的子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完成之后,具备条件的这些中央企业集团是可以改建为国有资本的投资运营公司。另外,根据国有经济和企业的发展情况,我们也有可能会新设一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黄淑和说。
而对于界定不同国企功能,加强国资监管针对性的措施,黄淑和透露,国资委正在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力争尽早出台。同时,国资委也正在配合财政部以及其他部委研究制定2014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再提高一定上缴比例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根据中央企业改革的进程和企业效益的状况,有差别、分步骤地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最终到2020年提高到30%。
值得注意的是,国资委也正在研究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国有资本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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