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养老保险只有在岗职工才能享受,而如今,在我省已经覆盖了所有人群。昨日,省人社厅公布了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情况。据悉,已有超过3300万城乡非从业居民参保,而且基金运行稳定,结余150多亿元。
【改革历程】
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实现全覆盖
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之后,城镇非从业居民养老成了“真空地带”。为了弥补“短板”,2009年,我省正式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2011年7月,在开展第三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时,我省同步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同时,从2011年7月1日起,我省试点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管理经办,2012年7月实现了制度全覆盖。
【改革案例】
到龄老人可以安徽领取养老金了
与退休职工一样,按月拿养老金,对于很多农村户籍以及没有过工作的城镇老人来说,以前想都没想过,如今变成了现实。
家住合肥四里河的万老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很多地方,农村都变成了城区,不少像我一样的老年人没有了田地,就没有了任何收入来源。从2012年起,我就开始领取养老金,每个月70元,一年就是840元,按月打到银行存折。虽然钱不多,但总比过去啥也没有强的多。”
【改革新政】
只要满16岁,即可10个档次缴费参保
2012年起,省政府将城乡居保正式列入33项民生工程。目前,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县(市、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改革数据】
今年已有3305.54万人参加城乡养老保险
4月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截至今年2月底,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305.54万人,843.42万人领取养老金,基金累计结余152.07亿元。其中,农业户籍人数为3143.9万人,占95%;城镇户籍人数为161.6万人,占5%。
【改革展望】
将从省级层面制定统一细化的实施意见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目前我省各地陆续出台了具体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部分地区提高了居民参保缴费补贴和养老金补贴,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各地对特殊群体实行政府代缴,使广大居民受益更多,也提高了居民参续保的积极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推进建立城乡统一的养老保险体系,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也有利于整合资源,统一经办管理服务。”省人社厅工作人员介绍,接下来,我省将按照国务院出台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从省级层面制定更加统一细化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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