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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各省“单独两孩”政策

 字体时间:2014-04-02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各省单独两孩政策

天津

2014年2月14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后的《条例》将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并对第十六条第二款做了相应调整,标志着国家“单独两孩”政策在天津市正式落地。

浙江三省

2014年1月27日,浙江省建德市第一例“单独二孩”申请完成了受理审批。工作人员来到申请人家里,为徐振兴和肖芳夫妇办理“单独二孩”申请。

已有9个省份就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通过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备案,其中浙江、安徽、江西三省已正式启动实施生育新政。

北京

2014年2月21日起,北京正式启动“单独两孩”政策,成为继浙江、江西、安徽、天津之后中国第五个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值得关注的是,各省份有关新政的落地政策不尽相同,在上述5省份中,北京和天津设置了4年生育间隔的限制。

新政料将快速铺开 上半年或迎启动“小高峰”

2014年1月中旬以来,5个省份相继启动“单独两孩”政策,让社会公众对这一计生新政在全国范围内迅速铺开充满期待。

记者统计发现,过半省份在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表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结合各地最新进展,全国或有超过20个省份在2014年启动实施,今年上半年或将出现新政启动的“小高峰”。

广西

广西确定于2014年3月1日起启动实施“单独两孩”。2014年1月13日,广西人大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贵州湖北

贵州、湖北两省亦有望最早在3月份启动。贵州人大常委会拟于2014年3月或5月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订,表决通过后公布施行。湖北“单独两孩”方案已获得国家备案通过,将于本月底开展试点办证,新政有望于3月份在湖北全省启动实施。

山东

人口大省山东有望在5月启动实施。据报道,《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预计今年5月份进入审议程序,届时,“单独两孩”政策有望通过。

海南

2014年2月20日,《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被提请至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人士表示,新政有望3个月后在海南落地。

湖南

3月28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决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由省人民政府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本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决议的有效实施;决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四省

此外,青海、山西、内蒙古、河北四省区则将“上半年”作为新政启动的目标节点。

河北“单独二孩”政策方案已报批,最晚于6月底出台;内蒙古与青海两地“单独两孩”政策将于今年上半年落地;山西则有望于6月前后正式实施。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告诉中新网记者,各地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时间间隔不宜太长,预计新政将会很快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甘肃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表示,可以预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短期内出生率肯定会有一定幅度的回升,这对我省人口控制将会造成影响,将会出现扎堆生育,造成人口反弹,也会对社会医疗、教育等公共资源带来压力。

提醒民众注意,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人群为:夫妻双方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一个孩子的夫妇都可以依法申请。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符合政策规定的夫妇,在省人大常委会作出规定后,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批后持证生育。

夫妇一方户籍不在我省的,可以执行户籍所在地“单独两孩”政策。在政策实施前,凡违法生育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自从国家公布“单独两孩”政策后,省妇幼保健院生殖医学研究所几乎每天都能接到能否“唤醒”冷冻胚胎的电话。大家不约而同的问题是“我之前冷冻的胚胎还能用吗?”

南京

2014年3月21日,南京推出的新举措。包括:尝试名校托管办学,新设名校分校等,采取就近兼并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此外,为应对“单独两孩”,南京将投入20亿发展学前教育。

重庆

2014年3月26日上午,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即日起,重庆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即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子女。

王卫表示,按计生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女方不满28周岁的,申请再生育的时间应当间隔3周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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