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读者反映,在广州的一些医保定点药店,只要一卡在手,酱油、毛巾、辣椒酱、牙刷牙膏,啥都能买,医保卡成了“购物卡”。
很多参保者把医保卡当成银行储蓄卡随便刷,而一些医保定点药店则变身“百货店”。于是,“救命卡”在很多人眼里成了“购物卡”。按相关规定,定点零售药店“将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医疗保险金或者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其追回已支付的费用,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同时,可以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行为情节严重或者责令限期改正仍不改正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事实上,这样的处罚手段似乎并没让药店止于过度追求利益的欲望,也没挡住参保者对“救命钱”不花白不花的欲念。而一支几元钱的牙膏,一瓶几元钱的酱油,该如何处理,从目前的医保立法来看,恐怕还有待商榷。
医保基金是社会的一项公益福利。基金管理机制上的漏洞让医保基金存在严重流失。一定程度上,直接危及全民医保良性发展。因此,除了改善医保基金监管漏洞外,还要审视规范参保者与定保点合理合法的医保交易行为。笔者认为,一方面,应该纠正参保者对医疗保险的误解,加强宣传。目前医疗保险明确规定,个人医保账户的钱可以计息和继承,节约归己,累计使用。另一方面,除了加强监管定点医保单位报销结算秩序外,其法律制度的干预也应该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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