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日前提出,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是今年各地必须完成的硬任务,要实现这一改革,核心是要破除“以药养医”的旧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孙志刚的这一表态,既是为2011年的基层医改定调,也暗示了“以药养医”旧机制的改革殊为不易。
在我国,基层医院包括县以下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以及城市的社区医院、诊所等。它们直接负责绝大部分人口,尤其是农村和城市贫困人口的健康问题。因此,责任不可谓不重大。但鉴于政府的长期投入不足、医疗资源的匮乏、医术水平的落后等,基层医院又长期处于亏损运行状态,医生的收入提高不上去,积极性备受打击。
为维持生存,基层医院此前曾不得不普遍实行以药养医机制,这进一步使得医院公益性被淡化,并引出大处方、滥用抗生素、过度治疗、不合理检查等不规范诊疗行为,推高医疗费用,加重民众负担。在一些基层医院,过去医患矛盾时有发生,且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近几年,从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的推进情况来看,各地工作进展并不平衡,新机制建设明显滞后,特别是滞后于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的扩大。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保障公众健康的一道重要防线,基层医改需要新的突破。如何既能彻底破除“以药养医”的旧机制,又避免回到“大锅饭”状态,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题目。
从现实情形来看,基层医改的全面破题,当从多个方面着手。相关举措,自然需要围绕“公益性、积极性、可持续”等关键词展开,并最终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目前,强化政府对基层医院建设的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多渠道筹资补偿机制,至为重要。要破除基层医院的“以药养医”机制,关键之一是看政府投入与补偿的力度。只有投入和补偿到位,才能真正建立起药品的零差价制度。为弥补资金缺口,也可积极发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作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
同时,结合各地实行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鼓励各地探索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也是一大改革选项。建立起竞争性的用人机制,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应可以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要认识到,“以药养医”不单单是由于政府投入不足造成的,也与医院收入分配的“大锅饭”体制有关。基层的医改,应该借助目前实施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改革医院人事制度,建立适合基层医务人员的评价制度,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定编定岗不定人,以此作为核定人员工资和医院收支的重要依据。
另外,需要建立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加强监督。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可全部由省级政府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到基层医院,尽量减少药品采购中的腐败因素。
当然,上述机制改革只是一般性的原则,各地基层医院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例如,一些地方采用集团化的运营模式,即将城市的公立大医院与社区医院纳入集团名下,其好处是医院与社区优势互补、各负其责。社区有直接面对居民、熟悉群体的优势,医院则在为社区医疗机构提供技术、人才与设备援助的同时,还负责对社区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等等。
应该看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软肋”是明显的。基层医改首先当重制度性的改革,但也不能忽视“软硬并重”的问题,努力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如果基层医院不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真正回归到了公益;如果医生不再是推销药品的商人,而真正回归到自身角色;如果药品不再是赚钱的工具,而真正回归到治病的功能,那么,基层医改才算真正取得成功。基层医改如是,整体的医改又何尝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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