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3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146号),2013年福建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不含厦门)为47638元,即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970元。根据《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达到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按300%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300%以上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2014年7月1日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最高上限由原来的10809元/月提高至11910元/月。
根据三明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三明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7374元,即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948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2014年工伤、生育月最高缴费基数不得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1844元/月,月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369元/月。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
2014年6月30日前已参保职工,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最低及最高缴费基数限额修改将于6月30日前由三明市社保中心信息科在工伤生育保险子系统中统一调整,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另: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为26955元。据此,职工工亡发生时间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且符合工伤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此基数的20倍(即53.91万元)予以核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2014年三明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fagui/4955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