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函〔2013〕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3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2号)要求,我部决定于2013年3月组织开展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时间、主题与服务对象
(一)名称: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月(以下简称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
(二)时间:2013年3月1日至31日。
(三)主题:搭建信息对接平台,助您尽早实现就业。
(四)服务对象: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跨地区流动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二、活动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承办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三)协办单位:地方省级和市级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互联网服务网站。
三、活动开展形式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领导小组(下称部领导小组)负责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的组织领导,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设立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主会场,由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下称全国公共招聘网,www.cjob.gov.cn)、中国就业网(www.chinajob.gov.cn)、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共同组成,发布各地上报的招聘信息、政策信息和活动资讯。
(三)全国公共招聘网地方联网机构设立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分会场,向社会提供网上和线下的招聘服务活动。
四、活动内容与要求
(一)工作筹备
1.参加单位。有对外服务互联网站的全国公共招聘网联网机构全部参加春季招聘月活动,并于2013年2月25日前按附件要求上报工作联系人、数据上报方式和本地网站招聘月活动专页链接地址。
2.统一标识。由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标识和地方网站活动专页模板,供参加活动的地方网站从全国公共招聘网上下载,在活动期间统一使用。
3.数据采集。参加活动的单位在活动开始前要集中采集一批适合于高校毕业生和农村转移劳动者的招聘岗位信息,收集活动期间本地区举办的相关招聘会信息,并系统整理相关就业政策信息,在活动开始时上线发布。
4.网站互联。参加活动的联网机构网站,应于2月27日前全部完成与全国公共招聘网之间的首页相互链接,实现部、省、市三级服务网站的相互联通。
(二)活动开展
1.数据上报。
(1)每天自动上报招聘信息(包括招聘岗位信息和本地区举办的专场招聘会信息);
(2)活动开始前收集整理相关就业政策信息;
(3)活动开始后不定期上报网上服务和线下服务情况。
2.开通服务。从3月1日上午9时起,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主会场和分会场同时开通,以春季招聘月活动的信息专栏和信息专区方式,向服务对象免费提供招聘信息服务。
3.服务要求。
(1)参加春季招聘月活动的联网机构要加强信息服务质量管理,确保招聘信息服务优质高效。要设立服务热线或电子邮箱,听取求职人员意见建议,解答相关就业政策,说明各项公共服务具体内容,指导和帮助服务对象有效利用招聘信息。
(2)除提供网上服务外,各机构要结合本次活动,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开展线下活动。各机构要主动加强与高校的联系,通过开展就业服务进校园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宣传、职业指导、创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针对农村务工人员,开展劳务对接、信息对接。同时,各机构要做好对企业的宣传和服务,引导企业合理用工、规范用工,增强企业的吸引力。
4.活动宣传。部领导小组将邀请相关新闻媒体对春季招聘月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各地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平面报道和网络消息等方式宣传本地区开展春季招聘月活动情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5.活动总结。请参加春季招聘月活动的机构于4月1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春季招聘月活动主要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容包括主要做法和工作收获,以及活动期间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和招聘会信息的数量、网站招聘月活动专区访问人数等。
(三)组织领导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春季招聘月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单位,组织本地区联网机构积极参加。
2.各联网机构应积极参加春季招聘月活动,重点做好招聘信息的采集、整理、审核、上报和发布工作,确保招聘信息服务的总体质量。
3.各联网机构应将在活动期间开展的各类活动及时报给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择优在主会场网站进行报道,并提供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4.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春季招聘月活动期间,对各地网络招聘信息服务质量进行抽检,并在活动结束后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和质量抽检情况进行通报。
5.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 - 84201628(地方就业服务网站使用)
010 - 84202628(地方人才服务网站使用)
电子邮箱:zpw@mohrss.gov.cn
附件: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登记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3年2月4日
附件
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登记表
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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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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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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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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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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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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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服务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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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服务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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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月 专页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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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上传 具体方式 |
通过全国公共招聘网站后台手工录入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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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全国公共招聘网站后台导入EXCEL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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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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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本表由申请参加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的省级和市级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填写并上报,全国公共招聘网地方联网机构不填报此表。
2.请填写本表的机构据实填写本表的全部项目内容。
3.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组织本地区申请参加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于2月25日前将填写的登记表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我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的通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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