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12]3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
为进一步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我部决定于2012年8月20日至26日组织开展“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招聘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时间与主题
(一)名称: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招聘周(以下简称网络招聘周活动)。
(二)时间:2012年8月20日至26日。
(三)主题:搭建网络平台,提供信息服务,帮助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
二、活动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承办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三)协办单位:地方省级和市级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互联网服务网站。
三、活动开展形式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领导小组)负责网络招聘周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设立网络招聘周活动主会场,由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全国公共招聘网,www.cjob.gov.cn)、中国就业网(www.chinajob.gov.cn)、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共同组成,发布各地上报的招聘信息。
(三)全国公共招聘网地方联网机构以及其他自愿参加网络招聘周活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设立网络招聘周活动分会场,向社会提供网上招聘信息服务。
四、活动内容与要求
(一)工作筹备
1.参加单位。全国公共招聘网地方联网机构自动参加网络招聘周活动。其他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以省级和市级机构为主,自愿申请参加网络招聘周活动,并于2012年8月10日前按附件要求上报工作联系人、数据上报方式和本地网站招聘周活动专页链接地址。
2.统一标识。由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网络招聘周活动标识和地方网站活动专页模板,供参加网络招聘周活动的地方网站从全国公共招聘网上下载,在活动期间统一使用。
3.数据采集。参加网络招聘周活动的机构在活动开始前要集中采集一批适合于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岗位信息,收集8月20日至31日期间本地区举办的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信息,并加强信息质量审核管理,确保招聘信息服务的质量。
4.网站互联。参加网络招聘周活动的地方网站,应于8月18日前全部完成与全国公共招聘网之间的首页相互链接,实现部、省、市三级服务网站的相互联通,以方便高校毕业生查询信息。
(二)活动开展
1.数据上报。全国公共招聘网地方联网机构继续每天自动上报招聘信息,参加网络招聘周活动的其他机构于8月18日、20日、23日分三次上报本地区的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包括适合于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岗位信息和本地区举办的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信息。
2.开通服务。从8月20日上午9时起,网络招聘周活动主会场和分会场同时开通,以网络招聘周活动的信息专栏和信息专区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招聘信息服务。
3.服务要求。参加网络招聘周活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加强信息服务质量管理,确保招聘信息服务优质高效。要设立服务热线或电子邮箱,听取求职人员意见建议,解答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说明各项公共服务具体内容,指导和帮助高校毕业生有效利用招聘信息。
4.活动宣传。部领导小组将邀请相关新闻媒体对网络招聘周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各地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平面报道和网络消息等方式宣传本地区开展网络招聘周活动情况,介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相关公共服务内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5.活动总结。请参加网络招聘周活动的机构于9月7日前将本单位开展网络招聘周活动主要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做法和工作收获,以及活动期间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和招聘会信息的数量、网站招聘周活动专区访问人数等。
(三)组织领导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招聘周活动,将其作为201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单位,组织本地区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积极参加。
2.各地省级和市级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应积极参加网络招聘周活动,重点做好招聘信息的采集、整理、审核、上报和发布工作,确保招聘信息服务的总体质量。
3.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网络招聘周活动期间,对各地开展网络招聘周活动的情况进行调研,对网络招聘信息服务质量进行抽检,并将质量抽检情况进行通报。
4.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zpw@mohrss.gov.cn
附件:2012年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周活动登记表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2年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周活动登记表
省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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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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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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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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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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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服务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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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服务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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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周 专页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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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上传 具体方式 |
通过全国公共招聘网站后台手工录入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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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全国公共招聘网站后台导入EXCEL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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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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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本表由申请参加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招聘周活动的省级或市两级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填写并上报,全国公共招聘网地方联网机构不填报此表。
2.请填写本表的机构据实填写本表的全部项目内容。
3.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组织本地区申请参加网络招聘周活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于8月10日前将填写的登记表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我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招聘周的通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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