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201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 (干部)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2010-2020年》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动博士后事业科学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制定了 《博士后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各设站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博士后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2010-2020年》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根据我国博士后事业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进一步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壮大创新人才队伍、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划。
一、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形势
博士后制度是我国有计划、有目的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十一五”期间,我国博士后事业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坚持产学研相结合,不断深化制度改革,培养了一批国家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取得了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促进学科交叉、产学研相结合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为促进我国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博士后制度已经成为各地区培养、吸引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渠道;成为把企业建成技术创新主体的重要平台;成为高校、科研院所筛选、补充师资和科研人员的重要来源。博士后研究人员已经成为最活跃、最具创新能力的高层次青年人才群体。
“十一五”期间,我国博士后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进一步扩大了博士后工作设站规模和覆盖面,提高了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标准和基金资助强度,健全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制度,新增了特别资助和国内外博士后学术技术交流项目,博士后制度不断完善、资金投入不断加大、规模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服务不断加强。截止2010年底,全国共415个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146个,比 “十五”期末增加783个,增幅达到57.45%,设站单位包括了全部 “985”高校和绝大部分“211”高校、各主要科研院所。共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158个,比 “十五”期末增加840个,增幅达到63.72%。累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80661人,比 “十五”期末增加43180人,增幅达到115.21%。五年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博士后事业17.36亿元,是 “十五”期间的4.90倍。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对博士后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国博士后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新情况、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博士后研究项目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结合不够紧密;博士后研究人员创新能力不够强、培养质量有待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科研团队中的比例还偏低、作用还不够突出,博士后的人才引进作用还不够明显;博士后研究人员国际交流不够广泛、国际化水平不高;博士后考核评估机制与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和改进等。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十二五”时期,博士后工作要按照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提出的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渠道,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主体作用,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的新要求,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研究博士后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在新的起点上更好推进博士后事业科学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改革完善制度,着力提高质量,优化布局结构,鼓励多元投入,健全服务体系,造就创新人才,加快培养造就一支跨学科、复合型和战略型博士后人才队伍,为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相统一。在稳步扩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规模,增加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规模的基础上,把质量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布局结构,着力提高质量。
2、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坚持在培养中用好人才,在使用中培养人才。加强博士后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结合,使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成长,在成长过程中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3、坚持流动站和工作站发展相协调。发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基础研究、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发展中的独特作用。通过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的协调发展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引导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为企业技术创新做贡献。
4、坚持完善制度和强化服务相促进。改革和完善博士后制度,发挥博士后制度优势,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完善博士后服务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障服务,以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服务体系建设,以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博士后制度发展,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
(三)目标任务
“十二五”时期,博士后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改革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着力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质量;稳步扩大博士后的覆盖面和规模;完善博士后服务保障体系,将博士后研究人员纳入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博士后工作的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扩大国内外学术交流,加大吸引留学人员和外籍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力度,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科研团队中的比例和贡献率,为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1、进一步扩大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规模。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人数每年递增10%,到2015年,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达到1.7万人,比2010年提高60%左右。
2、进一步提高高校和科研院所博士后工作的覆盖面。到201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增加600个左右,比2010年提高28%。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科研团队中比例达到10%。
3、博士后研究人员成为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师资和科研人员的重要来源。到2015年,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引进教师和科研人员时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人员的比例达到30%。
4、稳步扩大企业博士后工作站规模。到2015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增加700个左右,比2010年提高32%。企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占当年全国总招收人数的30%。
5、加大财政投入。国家对博士后日常经费投入比例占当年进入流动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并向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倾斜。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十二五”期间,国家财政对博士后事业的投入比 “十一五”有较大提高。
专栏1:“十二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标 2010年基数 2015年目标 属性
博士后研究人员年招收人数 (万人) 1 1.7 预期性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数 (个) 2146 2746 预期性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数 (个) 2158 2858 预期性
企业博士后占当年全国总招收数的比例 (%) 16 30 预期性
博士后在科研团队中比例 (%) 4 10 预期性
博士后在重点单位人才引进中的比例(%) 12 30 预期性
三、政策措施
(一)改革完善制度
根据我国博士后事业发展情况和培养目的多样化趋势,进一步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增强制度的灵活性与吸引力。健全完善国家、地方 (部门)和设站单位分级管理体制,形成责权明晰、分工科学、协调高效、机制灵活、管理规范的博士后工作分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博士后工作制度创新,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单位进行博士后管理创新试点,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坚持以用为本,健全充分发挥博士后作用的机制。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主体作用;强化博士后评估工作,形成科学、高效的评估制度;加强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客观、科学、高效、公正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考核办法;严厉惩处各种科研学术不端行为,加强科研学术道德建设。
专栏2: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国家、地方 (部门)和设站单位的分级管理体制。国家主要负责总体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设站审批、评估、表彰、培训等工作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研究制定本地区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对本地区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设站单位负责博士后招收与管理的具体事项。有关部门可以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负责本部门博士后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目前,已在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 “十二五”期间,将在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推进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
(二)优化布局结构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要开展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工作,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向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国家重点发展的学科倾斜,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向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提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倾斜。
逐步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队伍中的比例和作用,逐步形成有条件的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师资和科研人员主要来源的用人机制。支持设站单位稳步扩大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规模,形成通过博士后制度选人、用人的机制。
(三)着力提高质量
发挥合作导师在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培养、质量管理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明确合作导师在博士后培养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合作导师可根据科研项目的需要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延长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
加强博士后研究人员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结合,扩大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平台招收博士后规模,推进科技创新。
逐步理顺科研团队的构成结构,确立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团队中的中坚作用,使博士后研究人员成为国家级科技平台科研队伍中的一个重要层次。
加强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考核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考核工作。加强以创新性科研成果和创新性思维能力为核心评价标准的博士后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博士后研究人员退出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做退站处理。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明确退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户口、档案等迁转,解决博士后研究人员滞站问题。
(四)加强流动站、工作站建设
发挥设站单位在博士后培养和使用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合同管理,明确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导师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工作站)各方的权利义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权责不清而造成的矛盾或冲突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的干扰和消极影响。
坚持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工作站的实质性联合,通过科研项目促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工作站之间的联合,加速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转化,提高企业科研、产品开发能力和研发人才队伍建设;探索深化产学研结合的新机制、新模式,打造以博士后研究人员为主体的企业核心研发团队。
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评估工作,建立科学、高效、规范、专业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工作站)定期评估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坚持优胜劣汰。对评估不合格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不具备继续开展博士后工作条件的,坚决予以撤销。
专栏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
定期开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工作,建立优胜劣汰机制,提高博士后工作质量,推动博士后事业健康发展。评估工作分为新设站评估和综合评估: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设站满3年时开展新设站评估,评估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对设站3年以上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每5年开展一次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五)大力加强企业博士后工作
坚持扩大企业博士后招收规模,适度提高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比例,优化博士后人才队伍结构。鼓励地方政府和企业投入更多经费,支持企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引导更多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
改进对企业博士后的考核评价机制,更加注重获得专利、发明和提高经济效益的能力,按规定对在企业技术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奖励。
加大中央企业博士后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中央企业科技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中小型科技企业博士后工作。通过加强高新区、开发区、创业园博士后工作,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项目博士后工作等多种途径,统筹为规模较小、有创新需要的科技企业提供博士后工作服务。
(六)健全服务保障体系
加强博士后服务窗口建设,健全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建设博士后交流服务系统,形成功能齐全、高效便捷的博士后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博士后研究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博士后研究人员各种社会保障。投入一定经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比较集中、博士后公寓严重不足的城市分批集中建造一些博士后公寓,缓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流动期间住房不足问题,使博士后研究人员真正做到安心科研、有序流动。
四、重点项目
(一)博士后经费投入支持计划
中央财政对博士后日常经费和科学基金的投入逐年增加,支持各单位扩大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规模,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科研团队中的比例和贡献率。鼓励和引导地方政府和部门加大对博士后工作投入力度,激励社会民间资本投入博士后培养事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优化博士后学科分布结构和经费投入结构,调整各学科领域博士后人数和经费投入比例,加强国家对各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博士后培养的经费支持力度。
专栏4: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
“十二五”期间继续实行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两年10万元。2010年,国家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指标数为2550名,占当年全国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总数的2415%。“十二五”期间,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指标数增加到当年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三分之一左右;各地区、各部门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日常经费资助金额也要相应增加。
改革和完善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办法》,突出对博士后创新人才的资助,扶持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创新研究;基金资助适当向基础性、原创性、公益性项目倾斜,向企业博士后倾斜。以中央财政拨款为主导,通过多层次配套、多元化投入保持博士后基金资助水平平稳增长,资助强度稳步提高。推进基金资助工作的信息化,提升基金资助及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完善基金评审机制,进一步规范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实施基金资助效益评估,不断提高基金资助效益。
专栏5: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
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分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两种类型。特别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面上资助分5万元和3万元两档。2010年,共资助4191人,资助金额达到1.86亿元。“十二五”期间,将加大中央财政投入,鼓励社会多元投入,保持基金资助规模平稳较快增长。各地区、各部门也要相应加大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资助力度。
(二)博士后国内外学术交流计划
加大博士后学术交流力度。扩大全国博士后学术交流规模,聘请各行业、各学科一流专家与博士后研究人员交流,提高交流质量和水平。鼓励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开展小规模的学术交流,在交流中创新创造。形成国家、地方政府 (部门)、设站单位三个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
加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国际交流。推进博士后国际化,探索创新国际联合培养博士后的新机制、新模式。开展 “香江学者计划”,从国内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中选派部分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赴香港高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交流计划,加大外籍博士后招收力度,加大吸引留学博士回国从事博士后工作力度,继续对留学回国博士给予专门资助。在科研团队中逐步加大外籍 (境外)和有留学经历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规模。
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参与国际合作,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鼓励有条件的设站单位同海外高水平教育机构、科研机构、企业建立联合研发基地,合作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保证交流畅通的基础上,规范交流程序,防止人才和技术流失。
专栏6:香江学者计划
“十二五”期间,实施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从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选派50名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赴香港高校,在港方合作导师指导下,开展为期2年的博士后研究工作。重点培养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等专业领域人才。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港方资助30万元港币。
(三)博士后人才交流与科技项目洽谈计划
加大与地方政府合作举办博士后人才交流与科技项目洽谈会力度,对成效比较好的洽谈会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支持其长期开展博士后洽谈工作。
鼓励支持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举办博士后人才引荐、项目交流、科技成果转化、博士后科技服务团、博士后挂职锻炼等活动。加强对全国高校博士后管理工作研究会、各地博士后联谊会、博士后工作协会等组织的指导工作,发挥他们在博士后交流与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
。
专栏7:博士后人才交流与科技项目洽谈会
开展博士后人才交流与洽谈活动,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就业引荐、博士后学术技术交流和科技项目洽谈提供服务。 “十二五”期间,将不断扩大博士后人才交流与科技项目洽谈会覆盖面和规模,形成国家、地方、行业多层次的博士后人才交流与科技项目洽谈平台。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博士后 “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博士后工作在人才工作中的重要性和独特作用,把博士后工作作为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战略部署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总结 “十一五”期间成功经验和做法,按照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方针,加强对实施博士后 “十二五”规划的领导,落实本地区 (部门)博士后事业发展任务。
(二)营造实施博士后 “十二五”规划的良好环境
要大力宣传博士后制度政策,宣传博士后工作成效,使全社会关心重视博士后工作。要加强博士后工作力量,各设站单位要在明确博士后管理工作责任、健全博士后工作制度基础上,形成完整的博士后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博士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要切实加强人员培训,深入开展政策理论学习,探索博士后培养使用的新举措,创新博士后管理方式方法,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形成落实博士后 “十二五”规划的良好环境氛围。
(三)落实实施博士后 “十二五”规划的责任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有关部门要把博士后工作纳入人才工作总体规划中,把博士后 “十二五”规划的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制定实施规划的具体措施,建立对博士后工作日常的监测、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为全面实现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各级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博士后工作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各方力量,保证规划的落实,为全面实现 “十二五”期间博士后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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