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11〕4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局):
根据《关于推动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有关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6〕31号)及《关于规范技师学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30号)的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现对有关省 (区、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的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等58所技师学院予以备案。
附件:备案技师学院名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备案技师学院名单
1.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
2.首钢技师学院
3.辽阳技师学院
4.辽宁丰田金杯技师学院
5.大连机车技师学院
6.大连市技师学院
7.鞍山技师学院
8.辽宁技师学院
9.辽宁交通技师学院
10.铁岭市技师学院
11.沈阳技师学院
12.抚顺矿业集团技师学院
13.辽北技师学院
14.吉林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
15.吉林省工程技师学院
16.吉林省林业技师学院
17.淮海技师学院
18.仪征技师学院
19.江苏煤电技师学院
20.江苏工贸技师学院
21.江苏油田技师学院
22.泰州技师学院
23.无锡宏源技师学院
24.常州交通技师学院
25.常州冶金技师学院
26.江西电力技师学院
27.江西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
28.山东技师学院
29.广东省技师学院
30.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
31.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
32.深圳技师学院
33.江门市技师学院
34.广东省电子商务技师学院
35.广州市技师学院
36.广州市白云工商技师学院
37.韶关市技师学院
38.湛江市技师学院
39.肇庆市技师学院
40.清远市技师学院
41.中山市技师学院
42.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
43.重庆五一技师学院
44.重庆机械技师学院
45.重庆市化医技师学院
46.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
47.重庆机械电子技师学院
48.重庆行知技师学院
49.重庆电力技师学院
50.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
51.云南技师学院
52.云南交通技师学院
53.云南工业技师学院
54.玉溪技师学院
55.楚雄技师学院
56.新疆机电技师培训学院
57.昌吉技师培训学院
58.伊犁技师培训学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等58所技师学院备案的函”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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