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201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大留学人才资源开发力度,进一步做好 “十二五”期间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纲要》和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2010-2020年)》,我部制定了 《留学人员回国工作 “十二五”规划》。经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规划,认真贯彻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十二五”规划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大吸引海外留学人才的工作力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纲要》和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留学人员是我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留学人员工作,制定了 “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工作方针,提出了 “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工作要求。“十一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初步构建起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的政策框架体系和综合服务体系,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回国创业、为国服务,使得我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取得了较大的突破。截止到2010年底,我国出国留学人员总数达190.54万人,留学回国人员总数已达63.22万人,“十一五”期间留学人员回国新增人数达到39.93万人。通过实施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即 “千人计划”)已分5批共引进1000余名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建立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基地67个。建成各级、各类留学人员创业园150多家,入园企业8000多家,2万余名留学人员在园内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地方人民政府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38家。广大留学人员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方兴未艾。世界各国对人才的开发空前重视,人才竞争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竞争愈演愈烈。目前我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还无法完全适应激烈国际竞争的形势,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海外顶尖人才回国偏少,高层次留学人才引进力度不够;有些政策落实还不到位,经费支持力度还需加大;人才引进方式不够灵活,服务工作还存在资源分散、水平不高、手段单一、产品缺乏等问题。留学人员回国工作面临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 “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关键在人才。广大留学人员热爱祖国、学有所成,许多人掌握了先进科学技术知识,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特需人才资源。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加大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力度,积极吸引和用好海外留学人才,既是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的重大选择,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继续贯彻 “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按照 “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要求,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为重点,以提高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服务能力为基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促进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回国创业和为国服务的整体推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在稳步扩大吸引规模的同时,不断优化人才引进结构,提升人才引进质量,重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着力引进一批站在世界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的一流人才,以及具有广阔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带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整体推进。
———坚持回国工作与为国服务相结合。拓宽吸引渠道,创新引才方式,将回国工作、回国创业与为国服务结合起来,形成留学人才全职回国与短期合作互相促进的引才机制,鼓励用人单位不拘一格吸引人才,留学人才灵活多样为国家作贡献。
———坚持引进与培养使用相结合。紧密围绕国家 “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引进人才,注重在重要岗位、重点项目、重大实践中培养锻炼和使用留学回国人员,为他们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工作生活条件。统筹海外人才与国内人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育才、用才机制,促进人才自主培养、内生发展。
———坚持市场配置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人才开发的效率和效益。强化政府在政策引导、项目示范、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形成政府推动、市场调节、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运行机制。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根据今后五年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留学人员回国政策体系,健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构建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符合留学人员特点的引才机制和高效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机制,统筹协调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建设一支高素质、服务型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队伍和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的服务机构,在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引进并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为留学回国人员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具体目标:“十二五”期间,留学回国人员新增人数达到50万人以上,吸引留学人员为国服务30万人次;新建各级、各类留学人员创业园50个,全国总量达到200个,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地方人民政府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达到50个以上,留学人员入园企业总量达到15000家。
专栏1:“十二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标 2010年基数 2015年目标 属 性
新增留学回国人员数 (万人) 〔40〕 〔50〕 预期性
吸引留学人员为国服务 (万人次) 〔15〕 〔30〕 预期性
留学人员创业园 (个) 150 200 预期性
与地方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 (个) 38 50 预期性
留学人员入园企业 (家) 8000 15000 预期性
注:〔〕表示五年累计数。
三、重点引进领域
“十二五”期间,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紧密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经济社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大力吸引海外留学人才,为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一)坚持围绕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大力引进海外顶尖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对人才的需求,加大海外顶尖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引进力度,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加强人才-项目-基地一体化建设,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回国创新创业。
(二)坚持围绕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大力引进产业领军人才和经济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根据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加快产业调整对人才的需求,将产业发展与海外人才引进有机结合,在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金融财会、国际商务、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等经济重点领域大力引进产业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加快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三)坚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大力引进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推进农业现代化
根据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对人才的需求,大力引进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切实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带动并促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坚持围绕推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大力引进现代服务业急需紧缺人才,推动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根据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大现代服务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大力引进现代服务业急需紧缺人才,加大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
(五)坚持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大力引进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加大引进海外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力度,在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大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带动并促进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素质的整体提高,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重点举措
“十二五”期间,以健全 “一个机制”、建设 “两个体系”、实施 “三项计划”为抓手,加强制度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服务能力,形成留学人员 “回国工作、回国创业、为国服务”三位一体、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健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及各省(区、市)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政策实施的动态监控,建立政策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在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的基础上,加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沟通协调,加大地区、部门、行业间的交流合作,探索定期交流制度,及时推广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典型经验,共同引导推进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整体发展。
(二)完善留学人员回国政策体系
不断完善 “回国工作、回国创业、为国服务”三位一体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政策体系。继续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回国创业、为国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政策配套、衔接,研究制定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政策评估的具体措施。继续加强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建设,不断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入出境、户籍管理、税收、医疗待遇、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子女入学、配偶就业、项目申请、经费资助、投融资等方面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为加入外籍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办理入出境、长期居留、永久居留 (“绿卡”)提供便利的政策,完善 “绿卡”待遇,制定健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服务体系的政策措施。
(三)健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
全面推进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以各地区、各部门留学人员服务机构为主体,充分发挥国内外各类留学人员组织、社会团体的作用,搭建服务平台,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相互配合、上下互动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网络。建立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联盟。鼓励各方面建立留学人员信息库、留学人员科研项目库、人才需求库、回国 (来华)专家库等各类数据库,按照分级分类、动态管理的原则,实现数据库共建共享,构建面向社会和广大留学人员的留学回国工作信息平台。不断充实壮大服务机构,增强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拓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绿色通道,探索在海外设立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站,为留学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专栏2: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联盟
按照协商自愿的原则,以有关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留学人员组织共同倡议、签署合作协议的方式建立的非法人行业联盟组织。成员主要包括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留学人员联谊会以及其他为留学人员提供服务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或群团组织。服务联盟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资源共享、互利互惠为原则,通过完善服务政策、壮大服务机构、构建服务网络、搭建服务平台、开发服务产品,建立便捷高效的留学回国人员公共服务体系。
(四)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以配合实施 “千人计划”为龙头,依托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平台,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大力引进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鼓励国有机构开放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学术领导岗位面向海内外招聘优秀人才。进一步完善并实施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百人计划”等人才引进计划,推动地方的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形成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体系。加大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的力度,做好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继续做好回国 (来华)定居专家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发挥好 “千人计划”专门服务窗口的作用,落实引进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按照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原则,提供全程专门服务。引导用人单位强化主体意识,做好选拔引进人选、搭建工作平台、提供服务保障等工作。
专栏3: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千人计划)
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人民银行、国资委、中科院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从2008年开始,用5-10年时间,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 (来华)创新创业。入选者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 “国家特聘专家”称号,中央财政给予每人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助,有关地方或部门给予配套支持。
专栏4: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
探索建立急需紧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制度,形成多方共同支持的人才引进机制,重点资助我国急需发展的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业、航空航天等领域,以及关系国计民生或有重要影响的行业引进高级专家或高级管理人才。中央财政一次性提供工作资助金30万元人民币,各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至少1∶1比例的配套资金。
专栏5: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
中央财政对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或省部级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等项目进行资助,分为三档: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20万元人民币;优秀项目资助,额度为5万-10万元人民币;项目启动资助,额度为2万-5万元人民币。
(五)促进留学人员回国创业
以实施 “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为支撑,大力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进一步完善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支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国家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资金和创业基金,引导、吸引重点领域、行业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回国创业。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完善对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金融支持,推进建立留学人员创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和科技创业孵化器、加速器建设,以建立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专家指导委员会、举办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创业辅导工作。加强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引导和管理,建立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评估体系,开展留学人员创业园规范化建设。
专栏6: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每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在创办初始启动阶段予以重点支持,以加快其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企业快速发展。重点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人民币,优秀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20万元人民币。相关地方给予相应配套资金支持。
专栏7: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专家指导委员会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欧美同学会共同成立。专家委员会成员由风险投资、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创业成功的留学人员企业家、留学人员创业园负责人等组成。主要通过创业培训、创业咨询、创业指导、开展深度合作、推介优秀企业等形式为留学人员企业提供创业指导与服务,助推留学人员企业快速成长。
(六)鼓励海外人才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
以实施 “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为基础,整合各项为国服务活动再上新台阶。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活动,加大政策、资金和人才支持力度,制定各种有针对性的人才计划吸引海外人才为国服务。鼓励服务形式创新,继续办好多种形式的留学人才、项目交流会、留学人员为国服务团等活动。鼓励科研机构和高校设立短期流动岗位,聘用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回国开展合作研究、兼职、学术交流或讲学。进一步实施“春晖计划”等项目,鼓励海外留学人才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为国服务。鼓励海外留学人员组织回国建立为国服务基地,支持他们结合国内重点领域、行业的需要开展专项为国服务活动。
专栏8: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
为鼓励广大留学人员以多种方式为国服务、智力报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有关部门、地方组织的规模较大、比较有代表性的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活动提供政策支持、信息支持和资金支持,加大服务保障力度。资助共三类:一是特别资助,每项给予20万元人民币;二是重点资助,每项给予15万元人民币;三是一般资助,每项给予10万元人民币。
五、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发海外留学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作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二)完善政策,强化服务
进一步完善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为国服务的政策措施,着力加强政策的配套和落实。不断加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队伍和机构的自身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能力素质,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进一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广大留学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突出重点,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统筹协调,加强沟通,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府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分工,调动有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发动全社会力量做好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营造有利于吸引海外人才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共同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四)开放合作,扩大交流
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机制。加强与国际高水平人力资源机构、行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地区、行业人才引进工作的经验交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推动留学回国工作更好地开展。
(五)狠抓落实,加强督查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 “十二五”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具体规划,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监控和督促检查,不断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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