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信息函〔201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
为实现社会保险业务和基金财务数据的紧密衔接,推进社会保险业务财务系统一体化建设,规范有关的系统建设内容和衔接方式,我们制定了《社会保险业务财务系统一体化建设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配套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生产接口软件程序和文档,以光盘形式随通知一并下发。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洪 祥
电 话:(010)84202272
E-mail:hongxiang@mohrss.gov.cn
附件:社会保险业务财务系统一体化建设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印发社会保险业务财务系统一体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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