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13〕82号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请示》(甘人社发 [2013]1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980元、940 元、900元、860元调整为1200元、1140元、1080元、1020元。
二、同意你省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0.3元、10元、9.5元、9.1元调整为12.7元、12.1元、11.4元、10.8元。
三、请在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发布的文件报我部备案。
四、请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3年3月4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函”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fagui/13069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