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发[2012]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做好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开发工作,加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部制定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的通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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