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 〔2012〕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
按照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1〕112号)要求,为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以下简称工程)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 (以下简称指导协调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研究决定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审定发布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工作部署,制定工程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工程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检查。
二、工作机制
(一)指导协调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各成员单位会前可向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议题建议,经办公室研究后确定会议议题。
(二)指导协调小组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对重大人才工程的要求部署;交流、通报工程进展情况,研究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
(三)指导协调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贯彻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四)指导协调小组负责检查和督促各地各领域工程实施工作,并指导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重点领域成立相应的指导协调小组。
(五)指导协调小组下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承担指导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人员构成
组长
王晓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副组长
戴光前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理事长
孙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司长
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成员
王慧敏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副局长
刘建同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
翟立新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刘素文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副巡视员
徐华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副司长
张国勋司法部政治部副巡视员
贾新怡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巡视员
欧阳宗书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
俞家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副司长
张绍杰国土资源部人事司副司长
郝兴国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副司长
李良生交通运输部人事劳动司副司长
郭宏铁道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潘学峰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副司长
孙元勋商务部人事司巡视员
齐小东人民银行人事司副司长
薛丹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副司长
余昌国旅游局人事司副司长
李和风中科院人事教育局局长
徐建东能源局人事司副司长
周金弟海洋局人事司副司长
杨胜军民航局人事科教司副司长
江德元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司副司长
余志捷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主任
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办公室主任
孙建立 (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司长
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常务副理事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成立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的通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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