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7月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下限调到3089元
7月1日起又是一个新的社会保险年度,参保人员每月如何缴纳社保费?江苏省人社厅下发通知,发布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7月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将从去年的14496元提高到15446元,月缴费工资下限将从2899元提高到3089元。
省定标准:月缴费工资下限涨到3089元
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
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太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而社保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挂钩。
省人社厅下发通知,自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5446元执行,比2014年度上涨了950元;缴费工资下限按3089元执行,比2014年度增加了190元。
此外,对于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149元,比2014年度增加了317元。
南京等地: 职工养老保险每月缴费或将增加40元
缴费基数下限的提高,让一些收入较低的职工感慨,下月起社保费扣得更多,拿到手的工资更少了。对此,省人社厅特别发了补充说明,允许执行上述下限标准有困难的地区作适当调整。其中2014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按不低于2900元确定;2014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按不低于2550元确定。省农垦企业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按规范管理后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省直管单位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下限按3089元执行。
以南京为例,尽管统计部门尚未发布南京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但近年来,南京一直高于全省平均工资。那么按照省人社厅的通知,缴费工资下限有望采用2900元的标准。假设南京市人社局采用2900元作为缴费基数下限,参保职工每月被扣掉的养老保险费最低或为2900元×8%(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是8%)=232元,而根据南京2014年度2400元的最低缴费基数,个人需承担192元,那么南京的参保职工每月养老保险或将增加缴费40元。
提醒:缴费基数高低将影响“五险”待遇
截至去年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达到1968万人,全省企业缴费人员月人均缴费基数为2807元,而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月人均缴费基数为1968元。要提醒的是,缴费基数高低将影响“五险”待遇。人社部门发布的最低缴费基数并不是标准基数,只有工资收入较低的参保职工是以下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一般情况下,单位和职工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性收入等,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按照规定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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