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五险”中“三险”费率下调
国务院:工伤、生育保险费率降低
6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为企业减负,对社保“五险”中企业应缴纳的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生育保险费率做出下调,并预期每年将给企业减负约270亿元。自此,国务院已对社保“五险”中的三个险种费率调低。
会议称,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为企业减负的定向调控重要举措,有利于稳增长、促就业。根据会议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 .75%,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费率档次,根据工伤发生率对单位(企业)适当上浮或下浮费率;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 .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超过合理结存量的地区应调低费率。
而今年3月1日,失业保险费率也由之前规定的3%降至2%。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T CL董事长、CEO李东生曾坦言由于社保费率偏高,企业负担沉重。有数据显示,我国的社保总费率已经超过40%。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认为,针对这一问题,国务院为企业降费减负体现出“先易后难”的策略。
“工商保险执行多年以来年年都有结余,滚存至今积累了几十亿元,一大笔钱躺在账上,钱没用起来、企业负担还很重。”庹国柱指出,在全国范围内,生育保险也存在类似的问题,都有下调空间。而相比之下,“五险”中的大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才是“难啃的硬骨头”。庹国柱解释,由于目前医保和养老保险的缴存比例、资金收支在省级层面都还尚未实现省级统筹,有的省份养老和医保资金账户有结余、有的省份则存在缺口,“这就没办法全国一刀切、一个标准”。
怎样为企业降费减负啃下硬骨头?庹国柱认为,对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费率需根据实际情况做“结构性调整”,资金宽裕、有结余的省份接下来可适当降低费率;而存在缺口的省份还需提高收缴水平。
也有广州市社保领域专家向南都指出,广州目前生育保险费率执行0 .85%的缴纳标准与国务院“不超过0 .5%”的要求有相当差距。据介绍,在生育保险待遇方面,广州执行外地务工人员享受同城同待遇,且生育津贴、营养津贴、产检待遇较为优厚,按照0 .85%的缴纳标准全市每年生育保险基本实现收支平衡,而在缴纳标准调低后,要不就得靠财政贴补、要不就得降低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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