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过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参保人员可享受什么待遇?
金华市社保部门:两大待遇请看仔细
前几天,市民王大伯去社会保障卡关联银行激活银行账户,发现关联账户上有钱,而且数额还不少,很疑惑。为此,记者就这一情况咨询了市社保局。据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王大伯社会保障卡关联银行账户上的钱是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的二次补助金额。那么,购买过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的参保人员到底能享受什么待遇?
据介绍,购买过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是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报销待遇。参保人员大额补充保险待遇与连续购买年限相挂钩,第一年购买的在大额医疗保险额度内报销60%,连续购买两年的报销75%,连续购买三年的报销90%,连续购买10年及以上的报销95%。只要有一份是连续购买,其余多买的享受同样的报销比例。大额补充保险中断后再次购买的,购买年限从再次购买之年起重新计算;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仍使用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二是二次补助待遇。参保人员连续购买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满3年的,在一个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的住院和特殊(慢性)病种门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个人自负(不含转外地就医个人先自负部分)超3000元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基金在额度内予以补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补助8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象补助50%。大额医疗补充保险二次补助待遇,死亡终止人员在办理终止手续后直接结算。其他参保对象(除在校学生)于9月初将补助金额汇入参保对象的社会保障卡账户中,在校学生于10月初将补助金额汇入参保对象的社会保障卡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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