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正处级职能部门,内设1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科、社会保险政策研究室、法制科、养老保险科、 失业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信访科、基金监督科、监察支队。另设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组(监察室)。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系社会保障局的直属机构,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11个职能科:养老失业待遇核发科、医疗工伤待遇核发科、保险关系科、社区及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科、基层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信息科、稽核科、宣传与咨询服务科、档案管理科、社保卡管理科。
在 各镇(街)设立社会保障分局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两块牌子、两套人员的合署办事机构,全称分别为“东莞市社会保障局XX分局”和“东莞市XX社会保 险基金管理中心”,实行市镇双重管理,以社会保障局管理为主,党(团)务工作由镇(街)负责管理。社会保障分局局长、副局长分别兼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其中,当前东莞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扩权强镇,拟逐步把众多市直部门在镇街的派出机构,人财物划转镇街管理,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人 事局扩权强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人发[2009]54号),石龙镇、塘厦镇作为试点镇;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委办发[2010]12号),虎门镇、麻涌镇、石碣镇、厚街镇、长安镇、寮步镇、大朗镇、樟木头镇、凤岗镇、常平镇、桥头镇等11个中心镇和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推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根据《关于在沙田镇、虎门港统筹开展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通知》(东简政办函 [2013]4号),沙田镇统筹开展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社保分局(含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以镇(松山湖)管理为主,社会保障局保留对分局的业务垂直管理关系。
职能和工作职责
邹 联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局全面工作;
梁 冰 调研员;
张亚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法制科、医疗保险科、社区及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科;联系(沿海片)洪梅、道滘、厚街、沙田、长安等镇社会保障分局;
袁沛洪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工伤保险科、劳动能力鉴定科、信访科,联系(城区片)莞城、石龙、虎门、东城、万江、南城等镇(街)社会保障分局。
李宝珊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党委,分管人事科、监察支队、培训等工作;
陈少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基金监督科、保险关系科、基层管理科、稽核科、征地审核等工作;
卢建松 党组成员、市派驻纪检组长:履行市纪委的监管职能,分管纪检监察、廉政文化建设等工作;
林永强 党组成员、基金中心主任:负责社会保险基金中心的日常工作,分管计划财务科及系统内基建、消防安全等工作;联系(埔田片)常平、桥头、横沥、东坑、企石、石排等镇社会保障分局;
温武恒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计划生育、工会、青年、妇联等工作;联系(山区片)樟木头、凤岗、塘厦、谢岗、清溪等镇社会保障分局;
肖运杰 副调研员:受局长委托分管社会保险政策研究室、宣传与咨询服务科;联系(水乡片)中堂、望牛墩、麻涌、石碣、高埗等镇社会保障分局;
陈 陆 副调研员:受局长委托分管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
梁仲麟 副调研员:受局长委托分管办公室、档案管理科;联系(丘陵片)寮步、大岭山、大朗、黄江、茶山、松山湖等镇(管委会)社会保障分局;
廖月华 局长助理(挂职):协助邹联局长工作;
钟玉婵 基金中心副主任:分管医疗工伤待遇核发科;
麦瑞玲 基金中心副主任:分管养老失业待遇核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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