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海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涨幅历年最高
1日记者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青海省企业退休人员从2015年1月1日起月人均养老金增加267元,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910元(含取暖费),是2005年的3.11倍,调整幅度达到10.3%,涨幅历年最高,在西北地区位居第一,在全国位居第四。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3月20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为该省企业退休人员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待遇。此次调整,是2005年以来青海省第十一次连调。
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4月1日,青海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补发工作已全面完成。此次全省实际参调退休人员28.5万人,补发1月份至3月份增加的养老金23288.4万元,并已全部通过银行、邮局实行社会化发放,同时从今天起纳入正常发放。
除此之外,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调整发放工作也已经全面完成。截至4月1日,全省46个县(市、区、行委)全面完成基础养老金调标补发工作,共为43.71万名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调整了基础养老金,调整基础养老金4992.27万元,为1424名死亡的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调整丧葬补助金21.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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