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武汉市人社局获悉,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缴费机制将调整。往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缴纳次年居民医疗保险费的时限,今年起将改为全年度都可缴纳。居民医保补缴政策限制也将同时取消。
据介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居民,可补缴当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后的医保待遇不向前追溯。其中:上年度参保缴费的本市居民,从补缴次月开始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上年度未参保缴费的本市居民,从补缴后的第4个月开始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非本市户籍人员,从补缴后的第4个月开始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
此次调整中,一般居民参保登记,业务资料不需提供厚厚一沓。
何为“一般居民”?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这是指除武汉市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老人以外的居民。在办理参保登记业务时,只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老人另需按现行政策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首次参保的还需提交白底像素为358×441、文件大小为5K至50K之间JPG格式的电子相片。
“2015武汉调整医保参保缴费政策最新消息”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fagui/10456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