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敏洪:中国社保缴费占工资比率过高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新东方董事长俞敏洪 通过提案呼吁,对我国现行社保政策进行适度调整。他认为,我国社保缴费占工资比率过高,使得我国小微企业负担过重,难以承受。
目前,我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保的缴费比例,企业为29.8%,个人为11%左右,合计近工资的41%,再加上公积金,这个比例超过60%。
以北京为例,2014年北京市“五险一金”费率,企业缴存部分占比达到44.1%,个人为22.2%,合计费率为66.3%。
假设一名员工的税前工资10000元,在扣除各类社会保险及其所得税之后,每月能够拿到手的工资是7454元。企业实际支出了14410元,企业缴纳的社保金额约为4410元,个人支付2223元,两项合计缴纳6633元,是税前工资的66.3%,税后工资的89%。而企业需要负担的金额,几乎是个人到手金额的两倍。
俞敏洪认为,应该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社保费率,尤其是占“大头”的养老保险费率应尽快适度降低,防止缴费标准过高导致“杀鸡取卵”现象的发生。
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
俞敏洪表示,尽管此举每年将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但由于我国社保缴费比率合计超过41%,仅1%的降幅对大多数企业和员工而言,减负作用甚微。
长期以来,我国社保缴费水平过高,企业负担重,员工收益有限,一直饱受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保缴费占工资比率过高,已超过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二是社保缴费基准过高,计算方法不科学。
高费基加高费率,使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感到负担沉重,难以承受。针对我国现行社保制度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考虑到企业发展和社会保障之间的合理平衡问题,俞敏洪建议:
一要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社保费率;
二要采用科学的计算方法,以确保社保缴费基准的准确性;
三要拓宽社保资金的筹集渠道,尤其应尽快加大政府财政对于社保基金的补贴力度,规定每年从财政收入中抽取固定的比例转移到社保基金中来,改变长期以来由企业和个人为主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式;
四要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政府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鼓励和扶持更多的企业广泛建立企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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