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惠生门诊部:
经查实,你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已过期失效。根据《珠海市社会基本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我局决定取消你单位珠海市社会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关于取消珠海惠生门诊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珠人社〔2014〕1号),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不服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决定,可在收到《关于取消珠海惠生门诊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珠人社〔2014〕1号)之日起60日内向珠海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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