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于2013年6月1日启动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市民在报销大病保险费用时,持相关部门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即可。
西安大病保险报销可用发票复印件
西安市于2013年6月1日启动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政策。据了解,今年居民报销大病保险费用时,持相关部门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即可。
今年大病保险的报销时限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基本报销时限一致,即上年度报销截止时限延长到3月31日。
原始票据不够怎么办
根据西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方案,凡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并全额缴费的参保(合)人,均纳入大病保险统筹,大病保险补偿按照自然年度运行。
西安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过程中发现,一些居民在享受基本医保报销政策之后,同时符合大病保险补偿条件和民政部门医疗救助条件。
“如此一来就出现了医院出具的原始票据不够用情况。”该负责人说,为解决这一实际问题,相关部门已于2013年12月20日联合发文,明确“由收存原始票据的机构为患者出具票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下一办理机构应予以确认并及时办理”。
在同时享受不同部门的保险报销政策时,流程为:先受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再受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后受理民政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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