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发改委、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调整意见出台,对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线等进行了调整,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线由1.5万元调整至1万元。全市各区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工作已于10月下旬全面启动。
2014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赔付截止日期延长至2015年3月31日,请在赔付截止时间内办理赔付手续。同时为了确保资金安全,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列入年度审计,由西安市审计局负责及时对资金赔付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目前,全市各区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工作已全面启动。此项政策能为百姓带来更多实惠,进一步减轻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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