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事项名称: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
受理机构:
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低保科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
联系方式:
029-85291181
服务内容概述: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金的申请审批、低保金的调整、停发、复审等。
政策法规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西安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
事项申办条件:
凡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所在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申报材料:
户主书面申请书、有关家庭成员收入以及家庭财产的相关证明。民政部门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
办事处理流程:
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群众评议、公示后,填写《西安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有关申请材料审核后,报区民政局审批。
服务办理时限:
30天
收费标准:
免费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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