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对象和范围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申请材料(一)退还申请书一份(向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
(二)施工许可证一份(复印件和原件,核对后退回原件);
(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发票一份(复印件和原件,核对后退回原件);
(四)工程质量验收意见、报告书各一份(复印件和原件,核对后退回原件);
(五)该工程施工期间无拖欠民工工资公示凭证一份(报纸)
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前必须通过钦州日报或北部湾晨报等向社会公示该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是否存在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并在公示内容中公布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维权)电话:0777-2827380,公示期:7天。
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7-2020077
投诉电话:0777-3688398
办理地点
钦州市南珠西大街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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