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佛府办〔2013〕2号)
《关于我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问题的通知》(佛人社〔2013〕8号)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发经办业务管理规程》(佛社保函〔2013〕15号)
办理条件:
符合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职工或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
提交材料:
详见相关流程图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限:
1、零星报销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报销生育费用划入参保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2、生育津贴申领受理后次月月底将支付费用划入参保单位的银行账户内。
联系电话:
0757-82981195(市直);0757-82340557(禅城);0757-86221496(南海);0757-22222555(顺德);0757-88222091(高明);0757-87758411(三水)。
办理地点:
1、市内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
2、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办公时间:1、医院前台:周一至周六24小时。
2、零星报销:非节假日上班时间。
表格下载:无
在线申报: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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