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失业保险参保人
办理条件:
1、符合条件逐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必须在每月3日起连续6个工作日止(节假日不办公),到社保局失业保险待遇股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验证手续;
提交材料:
1、身份证;
2、《失业保险待遇证》;
窗口办理流程:1、参保人持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失业保险待遇股办理;
网上办理流程: 一、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台山分厅”网(http://wsbs.cnts.gov.cn)
二、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三、网上核准后打印相关的业务表格
四、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业务单位窗口,并领证
办事窗口: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地址:台山市桥湖路99号
联系电话:5618169、5619378
交通指引: 在台山汽车总站乘坐2路市内公交车,在“电力局”站下车,往西走300米左右可找到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承诺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备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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