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发布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
2、《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1]40号)
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荆政规[2011]7号)
二、办理地点及办理资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户口薄原件,到各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村委会或居委会办理。
三、办理:
(一)参保条件:凡年满16周岁以上,未参加其它养老保险的(不含在校学生)。
(二)缴费标准及待遇:
1、缴费标准
(1)共有14个档次:具体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1800元、2000元(有30元补贴)。
(2)60周岁不用缴费(男女一样),不允许补缴,直接享受55元/月。
(3)45周岁-60周岁之间的,可连续缴纳,不满15年的可补缴至15年。
2、待遇计算方式
基础养老金55元+(个人账户 +政府补贴 元+村补贴 )÷139个月
3、退还
参保人缴费期间死亡时,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4、丧葬补助费
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原则上按本人13个月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支付丧葬补助费,所需资金由县(市、区)政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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