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新农保”待遇的条件
据了解,按月享受“新农保”待遇的条件有二,一是达到领取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二是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试行办法》施行之日,已年满45周岁的男性和已年满40周岁的女性,不受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的限制,只需每年按规定的缴费标准不间断缴费。
5种特殊人群保险可衔接
为使“新农保”更加人性化,市劳保局还制订了5种特殊人群保险衔接规定。一是转居人员,参加“新农保”后转居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参加农保的缴费,可按相应年度“城保”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折算缴费年限;二是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城保”的进城务工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不符合领取条件的,按“城保”一次性待遇规定将资金划转到本人所在区县农保经办机构,按“新农保”规定享受养老待遇,参加“城保”满1年的缴费,视同为“新农保”缴费1年的年限;三是按“农保”待遇领取养老金的城镇户籍人员,如不享受其他的社会保险待遇,可继续享受“农保”待遇;四是已按“农保”待遇领取养老金人员,如条件发生变化,又享受超转人员生活补贴、公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的,将不再享受基础养老金;五是《试行办法》施行之日前,已参加“农保”年满55周岁以上的女性,从《试行办法》施行之日按月享受“新农保”待遇,个人账户养老金按60周岁相应的计发系数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新农保”个人账户可继承
有关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1个月内到所属乡镇社保所办理继承手续,其个人账户全部资金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村委会应在1个月内到所属乡镇社保所办理相关手续,参照城镇职工的标准支付丧葬费。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1个月内到所属乡镇社保所办理继承手续,其个人账户的剩余部分,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村委会应在1个月内到所属乡镇社保所办理相关手续,参照城镇职工的标准支付丧葬费。
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规定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必须符合两大条件才能按月享受“新农保”待遇,同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还对五类特殊人群的办理“新农保”做出了人性化的规定,帮助这些人群更好的享受新农保带来的实惠。
“天门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有哪些?”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banli/33933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