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办理了异地安置的,享受特殊病种门诊补助的参保人员,由单位医保专干每半年来我局报销费用一次。
申请材料:
1、《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
2、异地定点医院或药店购药处方、清单或电脑小票;
3、合法、有效发票原件(复印件无效)。
办理程序:
上述资料齐备后交单位医保专管员统一报账:
1、医疗生育处审核员初审、计算、录入、打单;
2、财务审计处复核、签字;
3、医疗生育处处长复核、签字;
4、业务监管处复核、签字;
5、值班局领导复核、签字;
6、财务审计处开具取款支票。
“岳阳异地安置人员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指南”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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