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医疗费用待遇申领(报销)指南
办理依据: 南平市医疗保险政策法规汇编“南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管理暂行规定”
办理条件: 辖区内参保职工
办理流程:
1、 提供材料;
2、 医疗管理科审核;
3、 分管副主任审核;
4、 中心主任审批;
5、 中心财务科转帐。
申报材料:
1、加盖医院公章的出院小结;
2、加盖医院公章的长短期医嘱单复印件;
3、加盖医院公章的正式财政或税务监制的住院收费原始票据;
4、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住院及特殊门诊)汇总清单;
5、参保人员住院核对表;
6、医疗保险IC卡;
7、填写报销单。
8、报销的医疗费用如需转到人个银联卡或银行存折时,报销时需提供报销人的银联卡或银行存折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标准: 无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南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待遇审核科
联系电话: 0599-8859108
办理地址:南平市解放路98号恒立大厦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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