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3年1月1日起,对漳州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给予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包括201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据悉,2013年漳州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划支出38250万元,省级统筹企业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不纳入本次调整范围。
部分群体养老金增发
另外,漳州市政府还发布《关于漳州市增发企业退休人员中部分群体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13年1月1日起,对漳州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并于2012年12月底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中部分群体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计划支出192万元。
1.对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退休、退职前具有高级职称且被所在企业聘用的人员,在本次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正高级职称的每人月增发120元,副高级职称的每人月增发90元;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退休、退职前具有高级技师资格且被所在企业聘用的人员,在本次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月增发90元(以上两项同时符合的人员,就高一项增发)。
2.在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在本次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3.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低于1597元的,补齐至1597元后,再参加2013年基本养老金调整;
4.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低于570元的,补齐至570元后,再参加2013年基本养老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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