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参保之后可以享受什么医保待遇
问:参加职工医保享受哪些待遇?
答:门诊医疗待遇。参保人员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属于职工医保范围内的由其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不足支付部分个人现金支付。医保个人账户也可用于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住院医疗待遇。参保人员住院时发生的属于职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支付。在本市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门槛费)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同一自然年度内住院两次以上的,自第二次住院起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门槛费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10%、二级医院8%、一级医院6%;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30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4万元。
更多关于合肥医疗保险的相关内容请点击【合肥医疗保险专题】
“合肥参保之后可以享受什么医保待遇”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banli/33879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