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职工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形成了养老保险应缴数额,因单位未能按时缴款而形成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处理养老保险欠费,按欠费补缴、欠费信息注销和欠费核销三种办法办理。
一、欠费补缴、欠费信息注销所需资料
(一)单位或职工书面申请欠费补缴、欠费信息注销的函。
(二)填报《养老保险欠费补缴/信息注销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写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三)根据不同性质提供如下资料:
(1)申领养老金,须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须提供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申请出国定居一次性退保的,须提供出国定居的证明材料。
(4)申请在职死亡一次性退保的,须提供死亡的证明材料。
(5)申请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的,须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同意转入的证明材料。
(6)经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的,须提供劳动仲裁书或法院判决书。
(7)按粤府[2006]96号文规定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保的职工,须提供原在中央、省属及军队驻穗单位工作的证明材料。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二、欠费核销所需资料
(一)单位申请欠费核销的书面报告。
(二)核销欠费的人员名单。
(三)劳动保障部门所需的资料。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三、办理程序
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
四、注意事项
(一)单位或职工个人欠费补缴必须是补缴该职工全部欠费时段所欠养老保险费信息(包括单位和职工个人欠缴的养老保险费的本金和利息两部分),利息的计算截至受理单位补缴申请当月。
(二)单位或职工个人欠费注销必须是欠费企业单位已不存在,经工商行政部门核实确认已办理工商登记注销的企业单位,欠费信息注销必须是注销该职工全部欠费时段所欠养老保险费信息(包括单位缴费部分和职工缴费部分)。
(三)破产国有企业核销欠费时,欠缴的养老保险费除单位缴费中应缴入职工个人帐户部分外,其他部分可作核销处理。核销欠费相对应的个人应缴部分,职工个人可申请办理欠费补缴或者欠费信息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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