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生育保险是只能经由工作单位或挂靠单位办理,连续参保6个月后,可以享受。
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到当地社保问问才好。因为挂靠单位办理社保,是五险合一,全部一起办理,不能只办理生育保险,而且,挂靠单位,意味着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都得自己出的。月度至少得交500多元,要是半年可以享受生育保险,你至少得交3000多元。生育保险在分娩住院报销上,自费费用除开最多报3000元左右(固定费用),然后是生育津贴三四千元钱。
你需要先办理“生育服务证”就是准生证,再带上结婚证、准生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填表登记并指定分娩医院等,经审批合格的,到时候凭登记表、医保卡办理住院手续,直接减免生育基金统筹部分,至于
生育津贴程序:出院后,凭出生证明、出院小结、填表登记(单位社保经办人办理),等社保把生育津贴打到单位账户上,就可以到单位领取了。
职工符合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限额支付,其中,在规定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实际费用支付;超过限额的部份由个人自负,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向个人收取。
文件规定:生育医疗费有:
(一)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标准为5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
(二)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1、顺产: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2、助娩产: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5、住院人工流产术:三级医院58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390元;
6、门诊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180元、二级医院150元、一级医院130元。
职工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分娩、流(引)产费用低于定额标准90%(含)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低于100%(含)时,按定额进行结算;医疗
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00%低于150%(含)的部分,个人自负30%,医疗机构负担3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负30%,剩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对定点医
疗机构医疗服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三)产后访视费单次限额,标准为15元/人次,累计限额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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