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报销新规2023年最新消息,随中国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1】大病医保起付标准调整
2023年起,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原来的39525元下调至30404元。标准调低后,能报销的部分更多,起付标准以上5万元以内部分(即30404元至80404元)报销60%,5万元(即80404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上不封顶。
举个例子,职工患有大病个人支付100000元,其中用于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为100000-30404=69596(元),5万元(含)以内的报销额:50000×60%=30000(元),超过5万元以上的报销额:19595×70%=13717.2(元),则共同报销额度30000+13717.2=43717.2(元)。
【2】职工门诊待遇调整
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上不封顶。
在职职工:起付标准1800元,2万元以下医院报销70%,社区报销90%,2万元以上报销60%。
退休职工:起付标准1300元,70岁以下的退休职工花费在2万元以下,医院报销85%,社区报销90%,2万元以上报销80%;70岁以上的退休职工花费在2万元以下,医院报销90%,社区报销90%,2万元以上报销80%。
此外,关于定点医药机构也存在一定的调整。有40家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发生变更,10家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4家定点医疗机构新纳入“互联网+”医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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