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省本级医保参保人员享受的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额度可达到33万元,这是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的。
此外,今年2013年7月,本轮大额补充保险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承保,参保人员每人每年应缴纳大额补充保险费为105元,其中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负担63元,个人账户负担42元,由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代缴。
“省本级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可达33万”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iliao/328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