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费用如何报销?
门诊统筹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购药的,凭本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应由统筹基金等支付的由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
未直接结算的,由个人全额垫付,原则上应在次年6月底前凭身份证明或医保凭证复印件、医药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盖章)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结算。
门诊慢特病保与门诊共济保是什么关系?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方式包括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以下简称“门诊统筹”),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护,门诊慢性并特殊疾病保(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保)。门诊慢特病保是门诊共济保方式之一,门诊统筹待遇和门诊慢特病待遇不冲突,但同一笔医疗费用不重复享受门诊慢特并“两病”、门诊统筹待遇。
“巴中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费用如何报销?”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iliao/31963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