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新政实施后,我们应该把养老金交给谁——政府、保险公司,还是自己存着?
2005年岁末的很多小政策都影响着中国每一个劳动者的大收入。在刚过去的2006年1月1日这一天,很多全国性的收费都要迎来新的标准。
比如说个人按揭利率,比如说个人所得税,还有关系着每一个人晚年生活的养老金缴费规则。
在刚过去的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中规定的新缴费办法是,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纳的3%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新政策颁布不久,记者收到一个匿名邮件,邮件名为“养老金新政前后的差别——看了让你心寒”。邮件中对新老给付方法做了对比,结论是:同样的15年,交的一样,拿的钱少了!
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为了保证自己老了以后能有顿好饭,我们应该把养老金交给谁——政府、保险公司,还是自己存着呢?
带着众多同事的期盼,还有无数像我们这样需要用现在的钱来保障老年生活的同胞们的疑问,记者开始了这个问题的探索。
养老金的两种“少法”
目前我国实行的养老金制度分成两个账户,分别是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个人账户里的钱归个人,统筹账户相当于全国参与国家养老金的公共账号,谁缺钱了都从这里拿。以前,企业交工资的21%,其中3%放到你的个人账户。但从2006年元旦开始,这3%再也不属于个人了。
《决定》中规定的新缴费办法是,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纳的3%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这是不是说2006年再交养老保险就不合适了呢?
北京某都市报举出一个例子:假设某职工平均月薪4000元,养老保险缴费期限为10年,假设10年后北京市月平均工资是3000元,那么退休后,他在政策变化前后各能领到多少养老金呢?
按2005年养老金制度,该职工退休后每月可领到的养老金=3000元×15%+4000元×11%×12×10÷120=890元(“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部分忽略不计,下同)。
实行新的养老金制度后,该职工退休后每月可领到的养老金=3000元×15%+4000元×8%×12×10÷120=770元。
从计算中可以看出,由于个人账户从11%变成了8%,该职工的养老金每月减少了120元,导致养老金减少的原因是个人账号的缩水。而记者收到的匿名邮件,详细地讲述了养老金减少的另一种情形。
从表3可以看出,没有交满15年的人,政策的改变对他们并没有影响。交满了15年的人,人个账户每月所得1/120的比例不变(但由于企业交钱的3%再也不转移到个人账户,这个部分的养老金其实是减少了),社会平均工资部分,个人只能拿到15%,而不是20%了。也就是说,同样交15年,拿到的社会平均工资少了5%。
这是从社会平均工资给付方法方面的“少法”。但是,从这个表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因为社会平均工资的给付变成“缴费年限%”,如果交的养老金超过 20年,甚至更多,那将来得到的养老金有可能弥补了个人账户的减少反而超过旧政策下拿到的养老金—当然,这是需要你多交很多年的。
就是要让你多交
一个专家分析道,如果你现在已经45岁了,还有15年退休,以前没上过养老金,现在开始上,那么,新政策明显是对你不利的。如果你现在40岁,那么你在退休前每个月不间断地交养老金(连续交20年)才能获得旧政策下交15年的退休金。如果你小于40岁,也要交超过20年的养老金才能获得高于旧政策下只交15年的养老金。
总之,以前那种“少投入”获得“中收益”的养老金制度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只能是“多投入”,并且超过一定限度以后才能获得“比以前高的收益”了。
对于个人账户的减少,有学者认为这不一定是坏事。“不能否认个人账户的缩小会造成部分人个人账户基金积累的减少,但这种减少其实是为了争取更大社会公平,并促使这一制度更为可靠。”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郑功成认为,如果个人账户过大,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公平性减弱,也并不见得有利于这一部分人。比如一个人的个人账户因记账比例高而会积累多一点,但如退休后的余命很长,其个人账户基金肯定是不足以养老的,如果再加上从社会统筹部分领取的基础性养老金又非常低,其晚年生活必然缺乏保障;如果这一制度的公平性强即社会统筹部分成为主体,则无论任何人,晚年生活均会更有保障。
让你多交——这是养老金新政的第一层含义。[NextPage]
以前是交15年就完事,现在是必须交20年以上才能获得以前的养老待遇。然后,如果你继续交,你会获得更多。劳动保障部社保中心主任孟昭喜把这种制度安排称作为一种激励和约束机制。在新闻发布会上,孟昭喜表示,按照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人员每多缴一年,养老金中的基础部分增发一个百分点,上不封顶,能够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
郑功成认为,旧的养老金缴纳办法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缺乏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多缴不能多得,不符合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而改革后按照新的计发办法,多缴就能够多得。在老办法下,还有少数人缴费满15年后就不愿缴费了。二是不符合退休人员实际情况。目前我国退休人员退休后的平均余命在25年以上,而按现行计发办法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10年后就领完了。
事实上,在此之前,养老金个人账户一直处于空账运转。养老金账户到了非开源节流不可的地步了。
中国养老金缺口到底有多大?据新华社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前任部长郑斯林给出的数据是2.5万亿,而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更倾向于引用世界银行5月份提供的研究数据——9.15万亿。”
在中国人民大学一个《划拨国有资产,偿还养老金隐性债务》的专题研究中,测算出养老金缺口为8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从1997年到2033年期间我国政府需要支付的职工养老金费用总额。
辽宁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如果现行政策不变,随着老龄化程度的日趋加深,“社会统筹养老金赤字”将在2016年后真正凸显出来;在 2035~2040年达到高峰,每年将产生1000亿元的“社会统筹养老金赤字”,高峰时将累计达到8000亿~10000亿元,2050年回落至 4000亿元。而据亚洲发展银行统计,目前中国养老金的资金短缺已达62亿美元,到2033年,将升至533亿美元。
出现如此大的缺口,重要的原因是退休人数增长快于参保人数的增长。
预测数据显示,203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将增至4亿左右,2050年我国60岁和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总数将分别达到4.5亿和3.35亿。
数据显示,到2005年,全国参加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与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抚养比例为4∶1。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预计到2030年,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者将超过1亿人,届时抚养比例将为3.3∶1。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昌平博士认为,劳动收入没有工资化和工资没有货币化对目前养老金的收缴和给付都产生很大的影响。
“结果是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降,再者我国的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基数还是在工资的基础上在实行核定工资,那么这样的基数也就更低了。”刘昌平说: “从给付的角度来看,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也下降了。但是,从维持实际的生活必需品的收入的角度来看,其相当于货币工资的比重就显然会增加,因此也难以确定我们的替代率到底是多了还是少了。”
劳动收入没有工资化的意思是很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并没有纳入到养老保险体系中来。
还要让更多人交
让更多的人交——这是养老金新政的第二层含义。
据了解,至2004年末,基本养老参保人数仅占城镇人口的30%左右,不及劳动力人口的15%。目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7亿人。2005年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退休人员达4350多万人。
有数据显示,我国养老保险只覆盖了城镇职工的78%,被纳入社会基本养老保障体系的劳动者只相当于劳动力人口的四分之一。其中,除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外,大部分是城镇国有或集体企业职工,在1.2亿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中参保人数只有1200万人,绝大多数没有参加养老保险。
谈到覆盖面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说,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已经从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向多种所有制从业人员扩展,参保人数逐年增长。1998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12亿人,2001年以来参保人数年均增长6.5%,2005年已达1.73亿人。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草案》中,“社保规划”列举了五个层面的显性改进承诺:5年内新增城镇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亿人;使财政支出用于社保比重上升到20%;立足于填平“空账”,做实个人账户;改社保资金由目前的市级统筹市级财政托底为省级统筹;对城镇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务农农民等5类目前被排斥于社保范围之外人员的社保问题作出相应的制度性安排。[NextPage]
养老金新政自然是跟“十一五”规划一脉相承了。于是,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全面参保已经成了劳动部的重要目标。
刘永富表示,随着中国的所有制结构和就业形式的重大变化,非公经济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迅速增加,但是大量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还没能纳入养老保险体系,这就使他们的社会保险权益受到影响。
对此,劳动部给这些流动性大的人员提供了很多方便。
刘永富表示,按照《决定》,只要在城镇有工作、有收入者,“不管你是在单位工作还是从事个体工作,都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国家在县以上设专门窗口,保证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途径。鉴于当前不少人工作流动性较大,换岗或者暂时歇业的情况大量存在,国家从体制上保证他们所缴的保险不会受到损害。 “和政府建立的社会保险关系是终身的。”刘举例说,“你先在北京市东城区参保了两年,又失业了一年,这一年没有缴,又到西城缴了三年,七年时间里就缴了五年,然后又到天津缴了几年,这些都是累积起来的,你缴费的账都在我们的信息系统里,就是说是可以继续的,也是可以转移的。”
在“十一五”期间,每年参保人数净增1000万人以上,年增长率保持在6%以上,期末参保人数超过2.2亿人—这便是劳动部的目标。
为了扩大养老基金的账户,劳动保障部似乎有大肆敛财之嫌。因为对于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来说,人口如此庞大的中国,养老市场是一块巨大的蛋糕。
“世界银行曾经预测到2030年我国的养老金市场规模将达到1.8万亿美元,当然这包括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在内。我个人预计其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的规模到2030年将不少于10万亿元人民币。”武汉大学劳动保障研究所研究员刘昌平博士说。
冲击商业市场?
如果政府部门想方设法增加公共养老金的参保人数,很可能的一个结果是冲击了商业养老市场。目前商业保险市场主要有企业年金和养老保险两种。前者为企业为员工购买的福利,后者为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
“我想新政策的有关制度规定对于商业保险市场来说并不是一个弱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将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参保信心,反之将对商业保险形成负激励。”刘昌平说:“按照发达国家的经验,政府养老金占整个养老保障体系的比重一般在40%左右。”
也就是说,商业市场还有60%的机会。但是,由于众多原因企业年金市场发展还非常缓慢。企业年金政策自2004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到 2005年8月年金市场开始启动,据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所长何平的统计,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的养老金计划规模和人员规模相当于整个企业年金市场的三分之一。
目前推出年金业务的保险公司并不多。信诚人寿总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由于市场的原因,目前还没有推出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险等相关险种。
一个在日资经纪公司工作的保险经纪人陈先生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购买企业年金的企业都是那些有钱的国有企业。一个重要的目的是避税,当然,退休后保险公司会给他们发工资。对于没钱的国有企业,还有本来生存环境就不是很好的民营企业一般来说不会下这个本钱。陈先生还表示,企业年金的个人提成不高,比起其他的险种提成要低不少。
一个专家表示,由于我国城镇居民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弱于对现实生活质量改进的需求,即对于工资的需求大于对福利的需求,企业宁愿把钱直接发到雇员手里,满足雇员对于货币的需求,而不愿建立年金计划。
刘昌平认为,企业年金发展不好有多种原因。
“税收优惠政策是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的三大推动力之一。有关税收优惠的政策还没有出台之前,企业年金很难有大发展。企业年金是一个‘嫌贫爱富’的制度,那么‘富人’之所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有一个原因是合理避税。这也是发达国家企业年金制度和私人养老金制度得到飞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刘昌平说。
“再者,我们所选择的企业年金治理结构是信托型。信托型的前提条件是信托法非常完善,信托精神深入人心。但是我国的信托法是为规范信托管理公司而出台的,因此有关信托的精神是非常缺失的。按照信托法,管理者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赔偿责任,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在世界养老金改革过程中,国家逐步从养老保障体系中退出,取而代之的是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金。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政府和商业的养老计划应该是互补的。
“可以这样说,公共养老金是一个‘杀富济贫’的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功能。企业年金制度应该是一个‘嫌贫爱富’的制度,是个人收入的延迟支付,通过税收优惠吸引较高收入者和有能力的企业建立;作为两者之上的个人储蓄性养老金,包括金融机构在零售市场上发售的个人养老金计划、商业养老金和个人的储蓄性养老存款,只有收入达到了一定程度的人士才会用。”刘昌平解释道。[NextPage]
三类人的养老金计算方式
关于“新人”
标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年)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
计算方式: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退休后将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退休时间的早晚直接挂钩。他们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关于“中人”
标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年)实施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
计算方式: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过渡办法。在过渡期实行特殊的过渡政策,按照新计发办法,养老金减少的不减发,增加的逐步增加,保证他们的待遇水平能有所提高。
关于“老人”
标准:2006年1月1日前已经离退休的参保人员。
计算方式:他们仍然按照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随基本养老金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待遇。
时间:2006年01月13日16:51 【来源:《新经济导刊》】 【作者:邝新华】
【作者:邝新华】 【出处:新经济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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