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采取信托模式运作,需要众多金融机构和其他服务机构的参与。对于如何给主要的四种角色——受托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账户管理人以相应的报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3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受托人提取的管理费和托管人提取的托管费均不高于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 0.2%;投资管理人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2%;账户管理人提取的管理费按每户每月不超过5元人民币的限额,由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另行缴纳。
企业年金基金的运作方式类似于现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每个交易日结束后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都会对基金资产估值。受托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根据前一日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分别计算当天的受托费、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逐日累计,按月/季/年从企业年金基金托管账户中扣除。例如,某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在12月19日交易结束后净值为500万,则12月19日应计提的受托费=500万×0.2%/365,托管费=500万×0.2%/365,投资管理费 =500万×1.2%/365(假设受托费、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的费率分别为0.2%、0.2%和1.2%)。
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防范投资风险,《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还规定:“投资管理人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亏损。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在托管银行专户存储,余额达到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0%时可不再提取”。风险准备金要达到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0%需要很长年限的积累,假设投资管理费为1.2%,那么每年可提取基金财产净值的 0.24%作为风险准备金,要达到10%的水平最快也需要42年(10%×0.24%=41.67)的时间。
账户管理费于每账户管理年度初按年收取,首期账户管理费一般在企业缴纳首期企业年金缴费后收取。逾期未缴纳账户管理费的,账户管理人有权从对应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中扣除。若企业年金计划中的成员离职或退休,那么他们原来的个人账户则会转化为保留账户和退休账户。对于这两种类型的账户,一般会收取较正常个人账户水平为低的账户管理费,从对应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财产中扣除。
在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还可能需要承担其他费用,包括用于提供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整体服务所支付的审计费、清算费用、投资市场交易费用。
上述各种费用均由企业或企业年金基金资产支付,还有一些费用可能由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个人支付,如查询打印费、信息转移费及转账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9:23 南方日报张浩
【作者:张浩】 【出处: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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