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培勇:先生们女士们下午好,会到这个地方人已经不多了,很高兴和大家有一个机会一起来探讨一下企业年金的问题。我本人对这一块以前研究不够,前一段时间仅仅写了一些有关的文章。把我当中的个别观点和大家分享一下。
第一,我想讲的是目前刚才有的人已经讲过了,中国与企业年金问题立法层次确实还比较低,主要是一些规章性的东西。但是可能也知道2007年社会保险法关于企业年金问题已经做了原则规定,不知道大家是否见到过这个材料,这个发展已经在今年的2月份由全国人大进行了一审,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些已经在各方面做了披露。这个法对于“企业年金”并没有用这个词,而是简单用补充养老保险。大家可以想到最近刚刚开始试点的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里面对于基本养老保险以外的内容用了职业年金,今后国务院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没有建立,今后建立的时候也可能搞一些相关的制度设计,目前只能在研究阶段,没有任何具体的必须要实行的内容。社会保险法中规定他作为中国第一部社会保险法,应该说是大家都比较清楚在世界上比较晚的社会保险法。我们国家和其他国家在社会保险领域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发达国家是先立法后社会保险,中国是先搞试点,把制度设计的千差万别,然后再搞立法。当然这种差别是针对他的特点制订出适合于不同群体的社会保险制度,也不是说这种试点不好。也有优势,我对目前社会保险立法不愿意再做过多的研究。
第二,我讲一下中国作为一个东方国家,中国搞企业年金,搞企业年金的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和国外的情况有很大不同。作为职工本身对于储蓄的热情是很多国家没法比拟的,咱们隔壁的日本可以和我们媲美,但是决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储蓄率是非常低的,我们现在的主要做法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搞一些税收方面的优惠,这是这些方面应该说做得还是比较初步的,我知道是的两个900,900万人口,900亿资金,只占中国GDP1%不到。在美国这种补充养老保险大概8%多,荷兰130%多,一般的国家占到百百分三十多。同我个人讲,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作为锦上添花的制度,对于增进中国社会保险的老百姓的收入提高,特别是人民退休以后生活水平是必不可少的。从这个意义讲,搞补充养老保险,特别是今年讲的企业年金应该说意义十分重大。
实际上,第三问题我想讲到中国搞企业年金或者搞补充养老保险,应该说面临着最大的一个难题是投资问题。大家都知道,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比较早的国家搞社会保险的时候,他们不存在投资的问题,比如说德国在19世纪搞社会保险没有说投资问题,后来随着社会保险制度在各个国家不断建立,特别是这种补充的养老保险,在世界上遍地开花的时候,投资问题日益紧迫。现在应该说,在不同的模式下,投资的收益总体看是比较好的,包括我们已经建立的非常微小的这部分企业年金。但是大家知道投资必然有风险,所以如何来规避风险,如何来让效率最高,确实是今后立法中必须考虑的问题。也是目前很多学者包括一些搞企业年金的公司着力研究的问题。
最后一个讲一下监督问题。搞基金的投资必然涉及到如何来监督基金不跑、冒、滴、漏,跑掉之后基金就麻烦了,不仅不要跑,而且要把基金使用的非常有效,这是监督的职责。大家都知道,在国际上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特别是补充性的养老保险基金讲,他的监督模大体也就是一种是内部监督,一种是外部的监督。在很多国家关于基金监督方面我感觉问题并不突出,咱们国家国企业年金这一段时间以来,出现了一些问题,大家也都非常清楚我不去点一些个案。监督目前的模式是内部的监督。当然也不排除非专门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监督。我个人感觉在监督问题上我们面临着困境,内部监督自己监督自己,应该说好处是非常熟悉情况,坏处是自己给自己监督往往力度不够。外部监督我给大家举一个例子,在我们国家有一个省里面他的省会城市以前的公共汽车就一个司机一个售票员,应该说客流越来越多,是收入并没有相应的增长。有人想到一个办法。给他派一个监督员,到车上去,车上的工作人员由两个变为三个,刚开始一段时间收入确实是大幅度增长,但是时间稍微一长发现收入不但没有任何增长,反而比以前没有派监督员的时候更少了,这是我说讲的监督里面的困境,目前我没有太好的办法,也是在研究这个问题,刚才所讲的几个问题是我自己的一个想法。仅代表我个人的想法,毕竟是出来学习,想法也不一定很成熟,紧紧把自己的观点抛出来供大家抛砖引玉,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陈处长的演讲。其实企业年金的法制建设是许多企业关心和关注,我们再次也再次感谢陈处长再次做得权威和专业的发言谢谢。
在座的各位都知道企业年金在国外叫职业年金,在国内由于和企业是挂钩的,我们习惯称之为企业年金,现在我们国家已经有试点在开展职业年金的工作,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有什么区别?他们的运作方式和模式和企业年金有什么不之处,我们有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研究员崔少敏给我们做解答,她演讲的题目是《中国职业年金发展研究》,有请。
作者:陈培勇 来源:百度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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