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洪杰:央企年金考虑两个“主张”
本报讯 日前,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巡视员姚洪杰在“2008中国企业年金发展与投资风险管理论坛”上指出,国资委主张央企在开展年金业务期间,兼顾公平,统筹考虑,保持好衔接。
姚洪杰提出两个“主张”:第一,主张央企年金兼顾效益公平,可以考虑按贡献适当拉开差距,但是企业负责人与职工之间的差距不能太大,因为企业年金是普惠制,不能过多地向企业高管倾斜。第二,主张年金方案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统筹考虑,保持新、老制度水平衔接。
按照规定,实行年金以后,已离退休人员由企业发放的基本养老统筹之外的部分原则上不再提高,对此有些企业提出看法,为此,姚洪杰强调:“我们不反对离退休同志共享改革成果,不反对企业有能力逢年过节给离退休职工发放一定补贴,但是我们不主张在制度上按年按月搞特殊标准。”
针对财政部34号文,姚洪杰指出,未来央企年金业务开展中将面临两大问题:一方面如果企业按工资总额4%的比例缴费,退休后替代率太低;另一方面会导致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和过渡期过长。
作者:张胜男 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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