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多家国有股东对国有股划转社保提出异议,背后体现的是地方政府的意愿。这也显示,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存在许多需要调整的地方。网易财经特约投资者报评论员席梁村(博客)撰文详析。
近日传出,国有股划转社保,多家国有股东提出异议的消息。据媒体报道,“已经有多家企业国有股东对公示内容提出了异议,其中地方国有股东的异议较多”。
这是自6月中旬,四部委发布国有股划转社保之后,这项政策所遇到的第一个麻烦。
虽然都是中国的国有企业名义上为全民所有,但就像很多学者认为的一样,中国其实没有真正的国有企业,而是应该称之为各级政府所有企业。中央政府的企业,国务院国资委行使出资人和监管的权利,中央财政是收益方,把股权或者红利上缴到中央财政,是题中之义;而各省、市等级别的国有企业,其股东分别是各级政府或者说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收益是要归地方财政的,四部委一纸令下,地方政府的财富就一下子“充公”了,这样的规定,地方上当然要有所反弹。
这样做可能会引起的后果是,第一、地方政府失去干好地方国企的积极性,反正干好了也要分给中央财政一大块,而且干得越好分的越多,就相当于发达省份的财政上又多了一份转移支付;第二、可能会打乱分级监管的现行国资监管体系和规则,就算在国资委系统之内,央企要是想获得某地方国企的股权,也要公开讨价还价,花钱去购买的,有的地方国企的股权虽然无偿划拨给了央企,但条件是央企扩大在本地的投资,地方政府还是有很大的潜在收益的;现在,把地方国企股权中的10%无偿划拨到全国社保基金,等于地方国企的这部分股权被无偿的央企化了,不符合现在的产权交易规则;第三,在上述两点的作用下,可能会刺激地方国企更加主动的被央企收购,主动的国有化。
其实,国资委和财政部一直在国企的分红等问题上有所博弈,在国有股划转社保上,也是几次反复。
根据四部委的国有股划转政策,含国有股的上市告诉,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在上市公司股权分散的情况下,10%的股份在很多情况下就是第一大股东了,全国社保基金及其财政部,在形式上有可能取代国资委成为中国国企的大老板和股权持有者。其实,所有权和监管权的分离是件好事,国资委不能既是国企老板又是裁判员,难免就给业界留下央企迅速跑马圈地、打压民企生存空间的口实。
关键是,国资委是否只愿意做一个裁判员。早在2006年年底,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就表示,坚决支持把部分国企的收益转到社保基金,但应该以现金的形式划拨,“不宜通过股权的形式”。
四部委政策出台一个月后,由上海国资委主办的《上海国资》发布文章称这项政策“以奇袭姿态骤然出台”。
文章中含蓄的质疑了这项政策,指出社保基金更多关注能赚多少钱,何时抛出更合适,而国资委倾向于经济结构怎样调整更有利于国资引领社会资本。此项政策还会造成国企的股东角色冲突。“近几年,国有资产的管理好不容易从多头管理趋向集中。但现在却发现在国有资本经营上,我们是归财政管的;而在国有资产出资人或者国有股东的职责上又有社保基金的一份,3个管理角色功能冲突几乎是必然的”。
不管两部委的博弈结果如何,现在地方国企已经开始投反对票了。我们不知道地方国企的收益是都被用在造福一方的福利事业上,还是变成地方政府大干快上项目的资金源,但对于很多地方政府来说,正是当地的财政充盈,才有做福利事业的底气,比如陕北能源大县神木就推出了免费医疗的模式。现在的情况是,两个部委的博弈还未见分晓,而地方利益已经开始受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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