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上海等5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已经过去9个月,各地仍在调研、观望。受“越改越少”的认识影响,一些试点地区出现提前退休潮。专家表示,应把公务员的养老保障、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障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三者统筹考虑。(10月26日《中国经济周刊》)
现行的养老金制度需要变革,这似乎已达成社会共识,几乎没有人反对。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在实施过程中遇到“肠梗阻”,问题出在利益博弈上。
任何一项公共政策的出台,实际上都是一个涉及多方利益重新调整的过程。博弈不该出现政策颁布实施后,而应移到公共政策制定前。惟有建立起充分参与、公开博弈的前置机制,利益的调整和分配才能有效平衡。事业养老金更是如此——对事业单位人员来讲,追求的底线是退休金不能“越改越少”;而对政府来讲,追求的是社会保障事业的稳步推行。
值得关注的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非第一次“推行难”,早在1992年,原人事部就曾下发《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云南、江苏、福建、山东、辽宁、山西等省开始局部试点。与此次出台的政策相似,博弈也是出现在政策实施后,最终以失败而告终。
长期以来,我国在出台各项公共政策时,都不同程度地缺乏一种利益博弈的前移机制,从而导致政策实施后,各方利益主体出现了讨价还价、加以抵制、推诿扯皮等现象,以至于不少政策陷入“推进难”,有的甚至名存实亡。像医疗改革、教育改革、住房改革以及个税改革等,都有类似的情形出现。以医疗改革为例,由于缺乏利益相关者的充分博弈,就急吼吼地出台政策,结果造成医疗改革“不成功”,不得不另起炉灶,实施第二次医改,公众颇有怨言。
改革需要勇气和胆识,但也不能像小孩子过家家那样,随意性太强。应敞开胸怀,让大家畅所欲言,让各种利益充分博弈,尽量做到公平正义,不能匆匆出台一个改革方案,来试探公众的承受底线,倘若公众强烈反对,就收回政策,这不仅会损害国家的公信力,也会影响各项改革的推进。博弈前移,就是要以各利益方可能出现的抵制或消解政策的行为为出发点,进而制订出符合多方利益主体的政策。唯此,国家公共政策及法规才能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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